案情:事发在2007年冬,一女孩因被劫匪打伤致死。 案发经过:廖约陈去抢劫,并事先准备好工具,陈答应,并以当晚两人伏击在小路旁等待机会,当一女子踩自行车经过时,陈举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棒将女子打晕,然后两个一起将女子托致玉米丛中进行抢劫,共劫人民币约100元及价值100元手机一部,当两人准备离开时,发现女子醒来,廖拿起铁棒又将女子打晕(这也可能就是情致女子死亡的原因),之后,廖还扒开女子衣服准备强奸,但发现有人走来,两人这才逃跑。回去后,两人将劫来的手机拿去变卖分赃,之后各自逃跑。廖于当年年底被抓获,并以2008年上半年获判处死刑,缓期2年。陈直至2010年5月份才抓获,并于2010年12月同样获判处死刑,缓期2年。(2007年犯事时陈正好年满18周岁) 请问,陈被判的是不是太重了?
勒内,男,26岁,法国籍留美学。某日,其在美国一所大学舞厅内,因与一中国留学生争夺舞伴,而持刀将中国学生腹部刺伤,造成该中国学生肝破裂死亡。 问题:结合刑法的空间管辖理论,分析该案可能出现的管辖权? 被告人唐某,1983年11月25 日出生,为社会闲散人员。2001年10月13日凌晨,唐因对一个个体经营的网吧管
儿子同父母一起住儿子死亡后媳妇是否能分家产.房子是父母独自出资修建,儿子媳妇结婚后没有收入均靠父母养着,现生有一子一女,问在儿子死亡后媳妇是否能分的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购房,仍在还贷款。若女方意外死亡,她的房产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如果女方在发生意外前自己签一分协议表明:若自己意外死亡(包括疾病死亡),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或房产按当下市值)归自己父母所有。这份协议有法律效率吗?还是需要拿去公证什么的?
我找甲乙两男同志卖东西结束后请他们吃饭,因甲骑摩托车,乙不喝酒,所以我们只喝了一点白酒(并未劝酒)。饭后,天下着毛毛细雨,看甲有点酒意,我劝说甲别回去了到乙那里住(乙住所距离我们吃饭处只有四五百米且只有一人住),甲坚决说家里有事要回去,给他拿雨披,他说一会就到家坚决不要,无奈我只有把雨披给乙,然后,甲
盗窃直接砍手、抢劫直接死刑。(社会治安乱,就是因为执法不严、量刑不准)
盗窃直接砍手、抢劫直接死刑。(社会治安乱,就是因为执法不严、量刑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