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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我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酒后驾驶致人死亡,我是否应负法律责任 我找甲乙两男同志卖东西结束后请他们吃饭,因甲骑摩托车,乙不喝酒,所以我们只喝了一点白酒(并未劝酒)。饭后,天下着毛毛细雨,看甲有点酒意,我劝说甲别回去了到乙那里住(乙住所距离我们吃饭处只有四五百米且只有一人住),甲坚决说家里有事要回去,给他拿雨披,他说一会就到家坚决不要,无奈我只有把雨披给乙,然后,甲骑着摩托车带着乙走了,到乙的住处,乙极力劝说未果。甲一人骑车回家,路上把一个17岁学生压倒致死。经调解甲方赔偿14万后现判三缓三在家后,甲方父母以给我帮工且喝酒为由要求我赔偿3万元,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否该给,该给多少请给予解答为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东方欲晓(安徽)
提问时间:2010-12-17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