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工资押1个月发放也就是9月份的工资要10月31号才发放,但是领导今天提出工资要8折发放这样就是9月份工资也要打8折了,这样合理吗??
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我朋友于2014年4月1号在上海市一个娱乐场所上班做服务员,一般公司是当月15号发工资,但是由于进去不满一个月,所以工资累计到2014年5月15号一起发放,由于我朋友违反公司规定,于4月23日晚私拿了客户给的小费,没有上交公司,公司调了监控记录查看确定后,决定不公开处理,叫我朋友自己离职,不发放任何工资,请问下这样合
我因辞职工厂内不给予批准,旷工5天没有上班不发放我上月工资合理吗?工厂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予工资
我因辞职工厂内不给予批准,旷工5天没有上班不发放我上月工资合理吗?工厂说我是自动离职不给予工资,合理吗?
我从2013年3月起实发工资是2558(有银行记录),但2013年8月签订的合同工资才2200(到2015年8月)。 现在公司和我有矛盾,从今年5月份开始按2200发我工资。 这种情况我申请仲裁能否得到支持? 仲裁员会不会认定我的工资就是2200?因为合同是后签的,这样是不是我同意工资降到2200?但公司到2014年4月为止又是一直以2558发
关于公司合同规定在合同期满时发放工资以及要求统一管理最高学历以及技能证明证实是否合理
准备去一家非洲注册的企业担任翻译,但合同规定说:乙方结算工资的时间段始于甲方界定的当届任期到纳之日止于甲方界定的当届任期离纳之日。乙方的基本工资、基本奖金和特别奖金在任期期满回国时在纳米比亚结算并以现金形式发放。 然后平时用钱可以向公司以白条的方式借,然后合同期满一并扣除。 请问这样子合乎法律吗?还有
我在公司上班6个月,公司开始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考核后开始计件,我13天后就考核过关就开始计件,计件第一个月发工资的工资条是这样的〈基本工资1300+岗位工资900+加班费+计件工资—社保—个人所得税〉。现在我拿咯4个月的这样的工资,第6月现在公司说岗位工资发错咯,叫我全部退还。我想问这个和里吗?
本公司工资押1个月发放也就是9月份的工资要10月31号才发放,但是领导今天提出工资要8折发放这样就是9月份工资也要打8折了,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