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亲戚是广州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在该企业工作了13年多的时间,现因患脑癌,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为4级伤残,现想问下可以要求企业办理因病退职吗?因病退职是否对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适用呢?如果企业不予以办理的话,可以强制要求办理吗?我亲戚是一名农民工,在广州打工。劳部发[1994479号)是符合,但《国务院关
有一农户的宅基地被土地中心征收,该地上有一些农作物和一个用来居住的松皮棚,但该农户的宅基地没有产权证明,只有村委会的证明!结果该农户只得到几千元的补偿,也没有房屋安置,而且该地上的财物在拆迁当日全部被烧毁。请问这样合理吗?怎样才能追讨合理的补偿?
我是一名七级残疾军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是否能享受由企业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根据国法秘函[2007]3号中明确答复“对企业伤残军人已在退役前享受残疾抚恤金的,......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问题是我在退役前从来没有领取过残疾抚恤金,我的理解是,反过
您好,我住广州市中心,有两套房,共28平方,另有一层违章17平方,但拆迁办只赔了28平方的钱。违章按每平方几百元,一般每间屋不是不足40平方要补足40平方吗?有些人说违章是要赔一半的,是这样吗? 如果我户口有三个人,是否可以拿多一套房的? 假如拆迁办赔得不合理,但我们已经办好手续,钱已经拿了,屋也拆了一半,这
有一个政策上的劳动争议,我是从军队转业到企业的军转干部,按当时叫军办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当时企业叫我们自己想办法谋生存,因为它自己也是皮包公司,在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我们,没有任何依据,我们几个战友都是这样,行政,组织一下子都没有了,我们认为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它却不承认,我们在部队十几年工作的履历就这
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给职工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后来职工无故矿工半年多,用人单位是否应该继续给该职工缴纳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