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有两儿子,男方家有两套房子,男方家至今两儿子未分家,在婚前男方父母说将七楼的房子给男方作为婚 房归男方所有,因我工作不在男方所在地,要求男方在我工作所在地买房子,男方父母同意将七楼的房子卖掉然后在 我工作的所在地买房,我们先领了结婚证,为要我工作所在地买了个二手房,在付款时男方父母反悔,改为由男方父 母借了9万, 我家出了2万,余下的由男方公积金贷款,支付了二手房的费用,这个二手房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男方 的名字,现在我要离婚,在写离婚协议时,男方表示要将父母借的9万元也算入共同债务?我想问下: 1、他父母借的9万属于共同债务吗? 2、他父母借的9万是由于他们反悔不卖七楼的房子造成的,这七楼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主张那9万元 为共同债务,我能主张七楼的房子为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共同财产我该怎么证明? 注明下;我结婚是在七楼那套房子结的,七楼的房子属于集资房,买这个七楼房子时因为没有做电梯验收不合格 至今都办不出来房产证和土地证。
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清的,离婚时我可以索要还债的钱吗? 婚前老公借的债务45000,婚后才刚还清,但这些债务都没有借条,如果我们离婚,我可以索要还这些债务的一半钱吗?
男方因老房动迁有分婚房为名骗取女方领结婚证,后经证实男方在领了动迁款后交给了父母,其父母把之前买的一套老房子调换做为婚房。但因是婚前买的又只是口头约定,产权证上的名字也是男方一个人的。唯一能证明是赠送的是俩人同一天去把户口迁进这套房子里。现男方想离婚以房子是婚前财产为名不与分割。请问这可以视为婚后夫
再婚后的给前夫的补偿款是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补偿款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再婚后夫妻共同债
再婚后,法院判决前夫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需向男方支付补偿款,而补偿款是女方向亲戚朋友借款支付给前夫,该笔借款是再婚前债务还是属于再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支付给男方的法院判决款项的还款来源依靠女方再婚后从法院判决婚前房产将该房子出租的租金分期偿还给借款人,那么这笔房子的租金款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再婚
婚前我首付钱我出 但是想用女朋友的名字按揭因为可以付三成 办完按揭我们就结婚 按揭过后财产可以共有吗?需要什么程序。
丈夫结婚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而结婚后才办理的产权登记 请问,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子女未满三岁可以协议离婚吗?以他的名义向银行贷的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的女儿才十个月,我现在要提出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吗? 前段时间我丈夫以他的名义向银行贷了三万块钱, 我是担保人之一,拿去做生意,结果没做成, 钱还在他卡上, 但是我又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他故意转移财产,那贷款会不会要我跟我丈夫共同偿还?
婚后不久,就发觉男方有点贪女方的钱的。结婚快一年了,男的一分存款也没有,说是还房贷,还有要还购房首付时欠他朋友的的。欠他朋友的钱,在结婚时只是说有25W的房贷要还。现在结婚了,又说还欠朋友的钱。问了很多次,一直不说有欠多少,只说他欠的他会慢慢还,不用老婆操心。对于我的工资都会问,有多少存款了啊,存好啊
我和老公婚后一直和他父母一起居住一起生活,我和老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老公的父亲在做生意,老公在工作之余也长期在帮着打理。但所有的财产都是登记在老公父母名下的。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了也一直没有另买房。现在老公和我闹离婚,他说我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的,其他的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所有居住和拥有的房屋和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