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些财产可以算作家庭共同财产吗?
这些财产可以算作家庭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婚后一直和他父母一起居住一起生活,我和老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老公的父亲在做生意,老公在工作之余也长期在帮着打理。但所有的财产都是登记在老公父母名下的。我和老公结婚十多年了也一直没有另买房。现在老公和我闹离婚,他说我们的收入都是各自保管的,其他的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所有居住和拥有的房屋和生意上的固定资产都是他父母的,我没权力分割。我想请问:家庭共同财产是必需以共同出资为界限吗?如果我老公和他父母不承认我老公的工资收入已经用于生意上周转经营,不承认是家庭共同财产,我就没有权力分割那些在他父母名下的财产吗?我老公说他是在帮他父母的忙而不是家庭共同财产的说法合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想要放弃(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0-12-17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