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妈妈骑电动车带我,被电动车撞了,交警处理结果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妈妈负次要责任,我不负责任。 我们提出要对方赔偿255元医药费和20元电动车修理费。对方拒绝支付,非要按事故责任认定赔偿。 所以交警要我们周一上交一些资料,把这次事故的所有损失加起来,再按事故责任认定赔偿。 我查阅了《道路交通事故
我母亲骑电动车在家楼下的门口刮到一个老太太,当天送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没事,因为老人的子女不和他们住一起,就上门照顾了1个半月,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期间使用药品一直是我母亲买的,另外还先后给了他们500元的营养费。时间已经过去快2个月了,现在还时不时找我们家,实在受不了了,说一次性了解,他们不同意,要起诉
我的车停在路边,让后我开车门下车,这时有一个电动车从后面上来挂在我车门上被刮到了,当时他找家里亲戚过去一看都认识,他亲戚说没什么大事去医院检查检查没事就算了,我就拉他去医院了,当时嫌麻烦就没报警,也没有报保险,检查完没事就送她回家了,顺便给了她200块钱,第三天他又要求去医院检查,我有事没去,过了四五
5月7日11点多我开电动三轮车在农村路上避让对面拉水泥的货车(货车在路正中间三轮一车这边一边高一边低,路这边还有沙子,前轮打滑撞上货车,三轮车头处全部坏了,我受伤在医院)三轮车没有驾驶证,已报警。请问这种责任怎么认可
朋友开车在机动车道上直行被同向行驶突然变道的电动车从右侧撞上后,(当时电动车速度很快,骑电动车人可能喝了酒)电动车摔翻,车主摔伤,当时报警后准备将伤者送往当地人民医院,而伤者的家属要求送往湘雅三医院,在湘雅三医院检查以后,医生诊断一节腰椎有轻微的压缩性骨折,可以回当地医院静养,伤者家属却不肯,坚持要
我骑电动自行车由西想东行驶,后面超过来一辆电动三轮车,在我前面一米处,未打转向,急转把我刮倒了,这个责任怎么认定?
两个人喝酒回家,A骑电动车带B,结果在路上摔倒了,A没事,B受重伤,责任怎么认定,该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