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黑政明传1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第五条二款中“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凡以颁发林权证的地方不得再重复颁发土地证、草原证等权属凭证,已颁发的一律作废”)和(《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为依据),根据以上两个法律规定,请问1982年对一块土地颁发了林权证后,1982年又对该土地颁发了土地证,是土地证有效还是林权证有效。
我在集体地种植一片树林,已有十几年,最近林改部门已测量,将办理林权证。现村里要求收回,要给村民的宅基地。请问叶律师这合法吗? 谢谢! 急眆! 即日
十八年前分家做土地证时,我大伯表示不在乎农村的土地,他们家的土地做到了我们家名下,现在十八年过去了,农村的土地值钱了,我大伯的女儿直接起诉了我们家的土地证作废,请问一下土地证办发了18年了,有没有诉讼时效的?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您好: 2000年,爷爷申请了一块地,在没有办理爷爷土地证时,爷爷给土地局写了一份报告,将这块地赠与孙子,当年办理了孙子的土地证,现在这块地拆迁开发了,爷爷反悔了,去土地局查档案找漏洞,说当时土地局应该先办理爷爷的土地证,后过户给孙子才对,现在爷爷要起诉土地局,要求土地局变更土地证,这个房子2008年7月已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98年黑政明传16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第五条二款中“要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凡以颁发林权证的地方不得再重复颁发土地证、草原证等权属凭证,已颁发的一律作废”)和(《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处理土地
政府划拨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楼房,几年后能办理给住户办理土地证分户,并缴纳出让金,土地性质变为出让性质。
1985年县人民政府所发给农民土地承包证现在因土地证上登记的地块发生权属纠纷,政府能否可以直接撤销该
1985年我家已承包了该土地并经县人民政府核发登记上证,1899年因我县开办扶贫林场而把我家的这块地划在所开办的林场界限内,这一切我家未知道,我家2006年把这块地种上了杉木,现在杉木已长成林,林场说是他们的。我家把林场起诉到县人民政府,现在县人民政府下文说撤销我家的土地证并说这块地的杉木是林场的。请问政府这种
请问1982年颁发的林权证有效还是1984年颁发的土地证有效?
我们村1982年颁发的林权证和卫星定位图.但是邻村拿出来1984年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不知真伪)请问是林权证有效还是,土地使用证有效? 1994年的时候 开过庭法院判决 我胜诉 被告赔偿50万元 可是一直没有执行, 2013年 又从新开庭了,没结果 到十月份 法院找我让撤诉 从新例案,理由是换了3届院长, 又从新例案了 结果今年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