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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县人民政府所发给农民土地承包证现在因土地证上登记的地块发生权属纠纷,政府能否可以直接撤销该

1985年县人民政府所发给农民土地承包证现在因土地证上登记的地块发生权属纠纷,政府能否可以直接撤销该 1985年我家已承包了该土地并经县人民政府核发登记上证,1899年因我县开办扶贫林场而把我家的这块地划在所开办的林场界限内,这一切我家未知道,我家2006年把这块地种上了杉木,现在杉木已长成林,林场说是他们的。我家把林场起诉到县人民政府,现在县人民政府下文说撤销我家的土地证并说这块地的杉木是林场的。请问政府这种办合法不?我家还能要回这块土地上所种的杉木吗?请求各界律师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陆建伟(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3-09-03 12: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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