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三方派遣的公司现在现任公司说我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我自动离职我不同意他们就把 我转去三方派遣这合理吗?我现在该怎么办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两年前公司发通知说部门经理级以上均可以购买原始股,确认资格以后已交钱认购,但至今未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股权登记,但取得了公司盖章的收据,内容为投资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后期离职是否会影响我享有的权益?公司有没有权利要求我在离职前卖掉原始股,或者我是否有权不卖,离职后继续持有公司原始股?
有关员工死亡(公司经查无任何直接责任),家属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哪些费用
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因酗酒骑摩托意外死亡,经警方调查,公司没有任何直接责任。死亡员工家属是否有权利向公司请求哪些方面的费用补偿? ——比如道义上的慰问金,如公司未给员工上社保,还要求公司补偿相关年限的社保金,以及家属要求给予家属死亡职工的丧葬费用,这类费用属于合理要求吗?补偿标准是多少?(社保补偿和
员工不同意工作地点调至外阜,公司要求离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
公司想将员工调至外阜,员工去不了而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员工可以要求索赔吗,如果员工去了外阜工作,公司是否要有补贴 入职时没仔细看协议补充,并且如果不签就不能入职,这合理吗
本人进公司2月12号,四月底转正。公司5月份才给我交社保,一直交到7月份。8月份的社保没给我交,我在9月24号辞职。公司要求我必须待满一个月,我想问下,我能以为依法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直接离职吗?
公司要我去车间做员工,我没有同意,假如我这个时候离职,公司是
公司要我去车间做员工,我没有同意,假如我这个时候离职,公司是不是可以补偿呢
两年前购买的原始股,现已取得了公司盖章股权证及收据。但在股权证里有条款明确:“自取得股权证之日起,凡不在公司工作的,控股人在权单方原价回购股份,投资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请问该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离职是否就不能再持有股份? 如果不是自愿离职而是公司辞退呢?
我现在申请辞职,老板让我写一个2年内不做同行业的书面证明。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无此要求。请问老板的做法有何法律依据?(本人普通公司职员,非特殊工作)
我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同意支付双倍工资,但在职期间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我有权追讨损失吗?
刚成立公司,因业务太忙,未抽时间了解关于人事管理方面的事情,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个员工因为未安公司规定提前离职,而且离职前在办公室里骂我,搞的很影很不好。按照规定我扣除了她最后一个月工资。她去劳动局告我未签劳动合同,我愿意依法执行在职期间她的双倍工资。但因为她的未按规定离职,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对公司
员工离职已经得到老板的同意,但是辞职的话,必须要自己招一个人来代替才能放人,员工与该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请问专家这个需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