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一起的三个女生于2010年10月25日与一个自称为房东的人(以下用桃女士代替)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注:在签订合同时,是由于我们自己的疏忽,忘记了检查房产证)合同的有效期是2010年10月25日到2011年4月25日,但是在2010年12月14日,真正的房东找到了我们,明确告诉了我们房屋的所有权以及桃女士并没有转手出租此房屋的权利,所以要求我们两天之内必须搬走。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和桃女士取得了联系说明了情况,当时她答应我们两天之内回来处理事情。但在我们与她联系后的第二天,她便将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了。现在我们如果拿不到她退的房款的话,我们将无法支付再次租房的费用,鉴于此种情况,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1、我们可不可以起诉桃女士2、以何种名义起诉3、我们在要求她退还剩余房款后可不可以要求他支付精神损失费4、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有几分。(注:以上所提到的租房合同实际上是桃女士给我们写的一个收到房租的收条) 谢谢您的帮助!
乙方(承租方)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传呼:*****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房屋租赁事项、签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青岛市******路**号***房(套--房、老式)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1年(12个月),二00八年八月十五日至二00九年八月十五日止,年租金(小写)33000.00
律师你好: 我重2009年10月在上海租借了一个住房,由于和房东认识到期后我就直接给他钱续租,并没有签合同,一直这样相安无事,到10年6月我由于回家探亲,就把房子转租给了张2个月,口头协议,到8月我回来时候进家一看家里多了一群陌生人并且家具严重损坏 连冰箱和彩电都坏了,事后我了解到,原来张在7月的时候又转租给了
我租了一个网点。期限一年由于地势不好提前退租。按合同规定提前退租须提前2月告知对方。我以经提前2月告知对方了。但对方不承认。他向法院起诉我了。我有电话记录和我雇的服务员做证。对方的律师说有雇佣关系。请问可以吗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现在是这样的,我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在一个步行街接了一家门面(付了几万元的转让费)并与物业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合同明确我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然而到今年十一月份我被告知要与房东业主直接签明年的合同,我打电话给业主却被告知业主将把门面收回去,等我再去找物业公司时,他们告诉我业主给他们的三年托管期已到
刚租的房子,入住后发现有严重的噪音污染,而且有大型车辆通过房子前面的道路时,睡在床上有轻微的晃动。刚租不到半月,现在要求退房,租房合同签的是租期1年,房主说我如果现在退房属于违约。不退还收取的押金部分钱。我比较疑惑。当初租房时,我曾询问过房主周边环境问题,她告诉我是还行。但是等我们入住了以后发现整宿
1、我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房东要卖房,要和我解除合同,我何以拒绝吗?2、合同是和房主老婆签订的,她只签房主的名字,没盖手印什么的,有效吗?3.如果要解约,该怎么赔偿,合同里没谈任何违约赔偿,我租的房子是用作店面用的,当时还花了转让费的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了,首先很感谢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我想咨询以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问题如下: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装修合同,主体是以个人名义来签的,即非装修公司。现已装修完工,但是竣工时间已超过合同签订的时间,且合同较简单,无任何具体细则的约定,双方都未对就装修项目进行验收,现发包
您好!不好意思打扰您了,首先很感谢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我想咨询以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问题如下: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装修合同,主体是以个人名义来签的,即非装修公司。现已装修完工,但是竣工时间已超过合同签订的时间,且合同较简单,无任何具体细则的约定,双方都未对就装修项目进行验收,现发包
我与买方签订了卖房合同,根据合同内容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付款,但买方未按时付款,已经超过合同内规定时间两年了,请咨询合同是否还生效?
一门面今年三月份租给某某做生意,某某在离合同到期之日还有2个月的时间就搬走不做了;因为当初房主和某某只有口头承诺,某某称没有签订合同而欠房主几个月房租费直接搬离了该门面。某某之前一年与房主签有一年合同,并押有定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某某拒交房租费房主有权扣押定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