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合同上已经申明说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还要赔1仟块钱的经济补偿金了,但他们没有给我买保险,而且还押了押金,如果我提出走的话,就不会把押金还给我了?
我想知道下面的补偿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对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2006年8月28日至2009年8月27日的工作年限,每年一签,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3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从一个企业调入一个新成立公司后一年,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规定?谢谢律师! 新公司是由几家公司成立的有限公司,新公司录用人员是从这几家公司里录取。
公司出于管理需要,撤销在我现在所工作的部门,要迁到异地,我无法跟随去,因为考虑到家庭情况。现在离搬迁还有一个多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样的话,公司如果和我解除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三期之内不能和职工解除合同的,可现实情况合同又无法继续履行,本地部门撤销,异地的我也不可能去。这个情况该怎
我1994年进入锅炉厂做销售工作,2003后待岗在家至今,待岗期间未发生活费,2009年工厂转为房地产,公司给较低工资300元要求上班,我被迫提出解除合同,请问我能争取什么?1公司未给我应给的业务提成,2 待岗期间的生活费,3公司从1999年未交保险,4,我现在提出与公司解除合同能得到08年以前的经济补偿吗?年限如何算?5公
我于2005年4月到某一世界500强公司上班一直做某产品的技术支持工作,但2009年8月21日我接到公司电话通知,要求我带电脑和工卡回公司(注解:我平时是在办事处上班的),8月24日上午我按照公司的通知到公司会议室,公司方面人力资源领导,我的部门领导当我的面告诉我:我所在的服务部门撤消了,没有我所在的岗位了,而且公司也没有其他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