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 1、小李于2005年应聘到AA公司,应聘时双方约定只有连续工作若干年后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等待遇。 2、在2007年12月份小李与A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2年)AA公司遂做出与小李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但是未送达。(AB公司一直也没有为其缴纳保险) 3、AA公司与AB公司虽然属于两个不同的法人,各自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帐户,银行帐号。但是实际上AB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它的主要业务就是为AA公司提供劳务,它的财务帐及保险等工作甚至都由AA公司代管。在此期间小李实际上一直在AA公司原岗位工作。 4、2008年6月份小李又与A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到街道办理了失业证,由AA公司聘用,并于当月缴纳了保险。AB公司遂出具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同样也未送达。 5、小李于2009年1月辞职应聘到其它公司,并起诉到法院,要求AA公司支付从2005年起至08年5月间的养老保险及离职补偿,并要求AA公司支付08年2月到5月的双倍工资。 请问: 1、小李于2009年1月以AA公司不及时缴纳保险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理由是否充分?(AA公司辩称,从08年6月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及时缴纳了保险。07年以前的劳动关系已终结,因小李应聘到其它公司,故不存在连续聘用的问题,而07年以前的事情已经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 2、几次解除通知未送达,AA、AB公司均辩称系小李违约,在合同期内私自与其它公司签约,故不存在赔偿问题,这种解释合理嘛?解除劳动关系有效嘛? 3、AB公司以小李在签约期间不能出示失业证明为由,无法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承认事实劳动关系),所以没上保险的过错在小李一方,这合法嘛? 4、劳动官司的诉讼有效期是多长,具体到这个案例来说,小李可以在09年1月追讨07年以前的保险嘛?
我是一名厨师,在北京密云一家饭店工作近一年半,老板从未跟我签劳动合同,同时也不给缴纳任何保险,每月只给两天休息日,节假日不能休息。因对薪金不满,今年年初我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不同意。现在我因家里突然有事,不能再去上班,老板却扣了我半个月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回被扣工资。谢谢您!
法院电话通知开庭,我去了上诉方没去,到开庭时间了 法官叫我 等上诉方来了 开庭,可是我 等了 1个小时也 没来,法官叫我 谈话了 。请问上诉方不来可以维持原判吗
在公司干了快8年了,没签合同,没买保险,工作时间也长,9个半小时,现在觉得实在没干头,想辞职,请问辞职后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在企业干了9年半被解雇,解雇原因是到十年给转正。劳动期间有劳动合同,合同属于非全日制合同,工作时间为三小时,合同内容没有履行,比如三险没交。2000年开始工作的时候也有合同,是与企业签订的,08年之后是与管理局签订的,2010年的合同没有到期,企业自动解除了,请问:1)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2)我们要维权申请哪
我在某单位工作近2年,在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纠纷等现在不想在某单位工作了,现在单位老板却不给工资,我本是来自贫苦的农村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我现在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老师们帮帮我,我在这谢谢老师们!
我是今天3月10号进入公司的现在已过了实用期三个月,刚开始来时经理说这个工厂是他的,外面还有一个工厂也是他的,到后来我上了班才知道,我们公司只是租用了一间房而已,工厂都是别人的,他们只是我们的供应商而已,所以我觉得这是种欺骗行为,现在我不想在这种公司做了,我想辞职,但这里辞职很难,至少也要三个月后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