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8条,劳动者停工一个月,发放最低生活费,如何解释停工?
1、有岗位的劳动者停工公司发放最低生活费,停工解释一下?
2、本人原有工作岗位,公司结构调整把原岗位取消,要求本人将工作交接给别人,本人发邮件询问公司是否安排其他工作,公司答复无其他岗位安排,本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5款,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本人与公司协商工资达不成共识,公司安排本人长期休假,按照《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8条发放最低生活费,这样做违法吗?到劳动仲裁本人有没有胜算的把握?如何保护我应得到的权益?
3.我的岗位是计划,按照2.的说法,公司是否违背了合同法?让我回家长休,是否公司应该给我全款工资呢?到仲裁我能赢吗?
4 针对我这种情况,企业是否单方变更合同呢?我能得到哪些维权
厂里原因,非劳动者所愿,安排休息,换休,不发给工资,生活费,属违法行为吗?
厂里原因,非劳动者所愿,安排休息,换休,不发给工资,生活费,属违法行为吗?
我妹是百色右江区某企业的一位员工,她在的企业每每到停产;停工就每月只发300元,但合同又没有有关这方面的协定,不知企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
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不
四川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安排劳动者待岗,工资该如何发放?
四川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安排劳动者待岗,工资该如何发放?
我13年8月15出的工伤,14年2月20号做了背侧肌腱松解,医院开了两个月假到4月21号。我提前两天也就是19好就去上班了,这会不会对停工留薪有什么影响。14年到8月15号又做了掌侧的肌腱松解。现在打算下月去做伤残鉴定。没去上班这段时间公司每月给我发1470元这算什么钱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何规定? 单位拖欠2个月工资,没提前一个月宣布破产。在3月12号就给我们放假了。现在重组了。也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发拖欠的工资。想问一下3月12号到现在的工资,养老保险怎么算?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