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受害人于2004年被人用刀砍伤,经鉴定为重伤(偏轻)九级伤残,十处刀伤,此案于2004年立案,并进行网上追逃,直到2014年6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注:凶手犯案时只有17岁,未满18周岁;受害人当年18岁,双方均为学生),目前处于刑拘阶段。 情况一:如果受害方同意和解,请问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赔偿金额大概是
6月7日,XX县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到我父亲所承包的民房原址重建,以手续不全为由进行拆除,态度蛮横,我父亲便上前与其理论,争执。以其中队长为首的四名执法人员便对我父亲进行殴打,指示眼部和鼻部部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微伤。随后便报警。下午去了打人的单位,其相关领导拒绝承认打人事实。过了10天左右,派出所以打人者为
我在西安市。灞桥区。半引路。浙建建工。工地上被老板叫黑社会的人砍伤 双腿髌骨粉碎性骨折,右臂刀伤8CM。 全身多处瘀伤。 现在我们的工资还有35万多 他们只给15万 后面的不给 欠条也不打 告他们 我们没钱?
我朋友被人打伤,伤残鉴定为,语言6级,肢体7级,颅骨9级。按什么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伤赔偿金,法律是否支持
朋友为母打伤别人,被公安机关拘留7日并处罚200元。后法院判决伤者所有医疗费用8000元左右,由于事处有因,法院判定朋友赔偿伤者5000元。如果不服判决,或者拒绝赔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1、受害人在工作期间受伤。受害人被认定为无过错方。被公安机安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获得了罪犯家属的赔偿后并签订谅解协议,能否再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2、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为公司支付,现公司要求我支付医药费,是否合理。(案件尚未结案)。
你好!我儿子于2013年在衡阳被人故意伤害造成9级伤残,现对方和公安想让我们谅解给于赔偿
你好!我儿子于2013年在衡阳被人故意伤害造成9级伤残,现对方和公安想让我们谅解给于赔偿,但我儿子在被打伤时是在广东工作。请问,这个赔偿怎么算?在谅解对方时这个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在国家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上高1些?大概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具体怎么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