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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于2013年在衡阳被人故意伤害造成9级伤残,现对方和公安想让我们谅解给于赔偿

你好!我儿子于2013年在衡阳被人故意伤害造成9级伤残,现对方和公安想让我们谅解给于赔偿 你好!我儿子于2013年在衡阳被人故意伤害造成9级伤残,现对方和公安想让我们谅解给于赔偿,但我儿子在被打伤时是在广东工作。请问,这个赔偿怎么算?在谅解对方时这个赔偿是否可以要求在国家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上高1些?大概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具体怎么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4-10-3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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