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聚会大概10个人左右 大家吃饭的时候 其中 被害人A 被同桌的B打了一个耳光 被害人A 站起来 要冲向B 打架 我是这个2个人的 哥哥 (我比他们大,但不是亲的)平常他们也都听我的 因为是我对象的生日聚会 我组织的 怕他们真动手打起来 破坏了 好的 气氛 就说了B 不该打A B就坐下不说话了 我在跟A说话叫他别没完 但他由于情绪失控状态 加上我们都 喝了很多的酒 连看都不看我 跟听不见我说话是的 还是 要往B的方向冲 我当时也一着急 随手扔出了 桌子上的 高脚杯 就是那种大个的 很薄很薄 很轻很轻的透明杯子 我当时想扔到他身上 叫他看我注意到我 但由于他是站着的状态 他身前还有凳子 是那种 带背的高凳子 就是说他的下半身加上 上半身的一部分都被遮挡了 我扔出去的杯子 竟然扔到了 他的脸上 他当时说没事 还在纠结在 B打他耳光的事上 嘴上还是 没完 要个说法 我马上 叫人带他去医院了 后来 10个月以后 他的伤情鉴定出来了 眼部重伤 我被公安刑拘了 然后我被取保候审了 罪名 过失致人重伤 (在我被羁押期间 我们家里人陪了他35万)达成了 谅解书 和 和解书 但最近 我接到起诉书 罪名变成了 故意伤害 检察院认定 我是故意的 但 一直 我和被害人 在数次取证中 我一直说我不是故意的 被害人从第一份笔录到最后一份笔录 都说 不知道 是谁扔的 看都没看见谁扔的 当时在场的人 由于 都把注意力 集中在他们那方向 所以也没人注意我 只知道杯从我这个方向飞出去的 所以取证 也没人证明 我是故意扔A的 但案卷到检察院 补充侦查第2次的时候 有 一个证人 是这个证人 (第3次做笔录的时候)说看到了我扔的 说可能我们俩有矛盾 然后 检察院主要以这个认定 我是故意的 现在 案卷到了 法院 马上要开庭了 法院叫我认罪 叫我认故意伤害 说让我有个好态度 可以为自己争取个好的刑期 如果坚持不是故意 的 害得是我自己 但我怎么都想不开 我主观上 没想伤害他 非点叫我 承认是故意的 我接受不了 请求各位好心的 专业人士 告诉我 怎么办 他们会不会给我打认定 就认定我是故意的 谢谢 大家了
2010年6月25日晚上20:00左右,我和几个邻居在家门口的茶铺喝茶时,同村的刁姓男子骑着摩托车满身酒气来到茶铺,刚把车停好就下车朝着我走来,拍到我的肩膀说:“到边上去我找你有点事。”走到离茶铺十多米远的公路边时,二话没说,接连几拳就朝我的头上及面部狠狠地打去,时间持续近30分钟(同时我也在断断续续的还击),当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本村4人(2男子为35岁,2女为60左右)因父亲的公事,早上8点多到我家损毁房屋,殴打伤害我母亲(56岁)头部、胸部,殴打后出现头晕、胸痛等症状,经医院抢救,2日后因高血压致脑溢血死亡,法医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脑出血,纠纷及轻微外伤是其死亡的诱因”,凶犯行凶后无认错和自首表现,母亲与他们之前也无口角纠纷,对
脸部故意伤害伤口长达7厘米缝3层70针对方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赔偿?
脸部故意伤害伤口长达7厘米缝3层70针对方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和赔偿?
我58岁的父母因为别人办厂,对方损坏了家里的147颗杉树,要对方补偿,对方不但不补偿还三个强壮的大男人拿着铁棍、铁锤、柴刀打了我手无寸铁的父母,父亲轻伤二级及多处软组织损伤,母亲轻伤二级暂定及多处皮下淤血瘀斑,法医当时验伤时也说对方是用这些凶器打伤的,请问律师我们能否对打人者提起刑事诉讼,法院会不会受理
故意伤害致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是重伤还是轻伤? 疾情:手术前小腿和脚非常紫肿,骨插穿肉皮裸露在外,小腿里面碎骨五块,脚部不能动弹。手术后有20cm左右的缝针长度,内夹两块钢板,请问这情况属于轻伤还是重伤? 请问做鉴定需要受伤后多久做才有法律效应,就是有没有时间限制性?现在事情都过去10年了,才来叫我做
案情描述:受害人于2004年被人用刀砍伤,经鉴定为重伤(偏轻)九级伤残,十处刀伤,此案于2004年立案,并进行网上追逃,直到2014年6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注:凶手犯案时只有17岁,未满18周岁;受害人当年18岁,双方均为学生),目前处于刑拘阶段。 情况一:如果受害方同意和解,请问民事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赔偿金额大概是
1、受害人在工作期间受伤。受害人被认定为无过错方。被公安机安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并获得了罪犯家属的赔偿后并签订谅解协议,能否再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2、住院期间的医药费为公司支付,现公司要求我支付医药费,是否合理。(案件尚未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