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人力资源专员,我公司一名司机,是2013年10月18日入职的。这名司机日常工作中很蛮横,然后最近将其他5名司机联合到一起给部门经理要求加工资施加压力,说如果不处理,扬言就在厂门口拉横幅或者去公司客户接待大厅闹事。 因为这个司机入职前没做背景调查,之前在顺丰快递做了快5年的一个司机,在顺丰快递做的时候也联合三十多名司机闹事结果顺丰赔偿他个人3万块钱。 现在不知道如何将他辞退掉,他现在就指望我们辞退他然后索要经济补偿金。昨天还和部门经理吵架,之后说要揍人。听说他还专门联系外面的律师朋友说如果公司赔偿就给律师20%的费用。然后还威胁说他要不做你们也别想做,求各位大神支支招啊。"%>_
我公司与某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目前该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在工作期间,该男员工工作进度比女员工还慢,我公司就想把他的工资按计时方式按计件方式计算,该员工不同意,调岗,该员工不同意。请问如何在试用期内合法辞退该员工。 另我公司7月份工资计算错误,少付了他85元,口头与他沟通后答应下个月打入工资
在一家影院上班,一月份由于影院承包转让,原来的营业执照作废。新承包的经理为了利益,依旧在无照营业中。员工未换人,并让先干着,而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月工资2000人民币。并没有签署有效的劳工合同。只是草写了一份劳动合同并没有公章之类,只有经理的签字!! 2,3,4,月份都处于无照营业中。然而在五月19日申办营业
现有一员工在试用期间与本公司其他员工吵架,经理让其停岗检讨,但该员工态度不端正,经理想辞退该员工,但是又不想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也不愿采取提前30日通知的方式,现在该员工被停岗停薪在家写整改方案,怎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才不违反劳动法?
我公司有一个岗位--进口采购助理,由于国外工厂被收购,以后就没有进口了,因此,这个岗位就多余;叫她做其他岗位的工作,他也不同意,提早7天通知他,他已经工作了4个月,连试用期一起;他要求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该如何办理、
公司以淡季为由,要求员工做半月休半月。但只发一半工资,这样合法嘛?我该如何维权?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2013年6月25号应聘进入公司任职车间主管兼技术员到今年8月8号为期一年一个月。 刚进公司跟老板口头约定为年薪制,【年薪十万】每月十五号只发5000,其他年底结算。 昨天老板找我所在部门两位负责人谈,说公司现在淡季没什么生意,要求我们做半月休半月但只发一半工资。昨天谈话中我问这个情
我是2013年进入该公司上班属于管理人员,当时谈好的工资是4000元,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年,可是2014年回来后公司又安排了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现在是9月底因为公司的因各方面的原因已经停厂。普通员工已经全部辞退,而且公司给与了1260元的补偿,可是我们管理却什么都不给,请问我们有这个补偿没,是多少
一级建造师注册期间,非个人原因待工(项目未开工),中间来回往返项目参与前期业主会议交涉等,且被安排学习考试相关配套的证书,已经五个多月,项目所谓承包人和企业在工资上扯皮,员工个人该如何索要个人的合法工资福利保障及误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