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关于宅基地的纠纷向你咨询。我家是农村的,土地证注明我家房子的墙到邻居家的墙距离是60公分,然后邻居的土地证也是注明他家的墙到我家的墙距离是60公分,现在是邻居说我家占用了他的地,当地的司法所来调解,司法所的人也是劝说我家缩回去给他,这样我该怎么办?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吗?如果打官司的话,需要多少钱? 现在的情况是,在1984年的时候,当时的大队干部已经处理,劝说我家的屋檐已经缩回了,双方同意立下了协议,维持现状。现在还要我家再缩回去,我想问当年的协议有效吗?
我老公叔叔说我们家东面的地是他家的,我公公说当时是用一间半加一间厨房换的,老宅基地归他,我们在老房子东面的属于公家的烂泥塘里填土再造,并让他补偿了1900元,当时没立下字据,但分家本写着我们住东面,他们家住西面。而且那地是连着我们家房子,并浇上了水泥地一直在用着。请问他叔叔有权说是他们的吗?
我哥哥6年前,也就是2007年意外去世,当时留下一个3岁的女儿和未出生的儿子,六年间留下的两个孩子全部生活经济来源和其母亲的部分经济来源是我爸承担的,我哥去世前村里有分土地,5个人口一块,当时我爸出钱补人口,我家拿到了3块地,2011年开始我爸在其中一块地(这块地当时村里抓阄的,是我去世的哥哥抽到的,但当时没办
2008年因我家要重新建房,将原木房拆除,因为地势问题,我隔断叔叔一直扰乱我家建房,因原来的老房子是一个四合院,属于3家人,共用一个大门进出和一口水井,水位位于大门口处,我伯伯家后面将房买给我叔叔后,经村里的出面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以下协议,1,房屋以中堂为线隔断,各得一半,并经我伯伯的房屋转卖协议上和我叔叔
我与长兄共同使用上一代留下的一土瓦房,现欲拆旧房建新房而需与其分暂时共同使用的宅基地。至父辈去世起,我一直住在宅基地靠马路一边,因此想按原旧房居住方位一人一半的分开。但其也许是感觉自己在分开后的宅基地出入方面要绕道而不方便,就不同意此分法,同时他本人长年不在此旧瓦房居住。请问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较为妥
邻居98年当时建房时,家里大人不在家,当大人回来时,对方已经在房屋基脚及墙面延伸至我家宅基地20多公分,经家里大人阻挠,对方答应拆除重建,但当时没有拆除,由于当时大人做生意繁忙,见对方答应拆除重建,又外出做生意。几天之后回来,对方把墙面缩至对方宅基地之内,但是已经修建到2楼,占用宅基地的基脚没有拆除。后
我家出钱给户主转了一个地基,但是房子都修好后,被第三方骚扰,原因是第三方说那个地基有他家的一部分,移民的地基是划分在户主头上的,他家儿子和户主的女了婚,现在他们有争议,对我家有影响吗?
律师们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父母在十年前因不懂法将老家的宅基地房卖给了其它很远村的人(当时双方在村干部的签证也签了合同),但是对方也没有实际入住,也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买方请律事告到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并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我父母不想卖且想收回房子,退回买方当时房款,现在还能收回吗?或能打赢官司收回房子吗?先谢
你好,我家房本(1992年)的上面写着东面:主体外是卞家,而他们家写的是:主体墙外是张家(我家)。而我家主体和墙是并齐的,我听我爸说以前墙是按伙墙商议的。现在他说墙是他的,请问他说的对吗?如果是他家的我如何挽回呢?明明是伙墙咋变成他家的了
家庭成员: 母亲:北京农民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户主 继父:外地户口,已与母亲结婚12年左右 哥哥:北京农民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内1户主 本人:北京非农户口,户口在小苑上村,41号院户主 舅舅:北京户口,户口不在小苑上村 姨:北京户口,户口不在小苑上村 背景:(1)41号院没有明确宅基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