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乘坐同事的摩托车上班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三轮车撞成重伤,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三轮车夫负主要责任,同事负次要责任,我本人不负责任.现三轮车夫已逃跑,后期还有三次手术.这次事故同时被定为工伤事故,已被批准.
我爸爸于09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大型货车,我方为摩托车(无牌无照),我爸爸受伤住院一个月,交警判定我方为主要责任,我们一直没做任何处理,也没做伤残鉴定,后来对方于10年1月,提出诉讼,我方于4月接到法庭传票,于是马上提出反诉,现对方撤销起诉,请问: 1、请问我们如果起诉,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呢? 2、如
1我妻子系个体户,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可从被撞前一年的存折数目来推知,但法院说必须有纳税证明才承认该收入。法律是否规定有别的认定途径?我妻子是作窗帘和床上用品的,江苏省对于此行业是否有行业收入标准?如果有,从何种途径拿到此标准证明? 2出院证明上写休息一月,但“月”字因医生笔误有轻微改动痕迹,而诊断证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我侄子去年十月被车撞死,至今没有下达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请问1:我们现在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民事赔偿吗?2:这个起诉有期限吗?
本人2010年9月19号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面包车倒车撞伤致手与脚骨折,住院21天。交警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现在请问我如何得到赔偿?如何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