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入职工作地点在广州,近期被告上班地点知要被调动到深圳 拒绝去深圳上班被告知。 1:合同上的工作所在地不是签署的广州而是业务所在地,所以合同不违反劳动合同 所以赔偿不是N+1 而是象征性补偿几天薪金(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么?) 2:从广东到深圳的工作调动对生活影响很大很难履行。工作地点调动超出市外距离相聚150公里。(这个距离是否超出劳动法规定的范围 公司是要经过员工同意。) 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你好,我们公司总部在上海,工作地点在扬州。进公司后公司让我们和外派劳务公司签的合同。现在扬州的项目在12月底要撤了,公司想调我们去其他地方,我们不想去,请问是不是可以找公司赔偿?公司目前还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到我们,我们是否可以追要赔偿1个月工资?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于2007年被派到成都工作,关系/福利等还是在总部,和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是在成都。 现公司准备撤掉成都分部,想让我回北京,因我已在成都安家,不愿意离开。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需要注明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里面有这样一句: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从市区调去关外工作二个月,请问可申请赔偿不?
公司人事前面有找我,要我以一半的赔偿离职,我拒绝.目前公司采用工作调动,到深圳关外的工厂协助的方法想让我接受之前的提议,请问我可以不执行公司的提议吗?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深圳. 又或有律师能帮到我的可联系我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从市区调去关外,员工不去则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申请赔偿不?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从市区调去关外,员工不去则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申请赔偿不? 我们每月的加班数均超过80个钟,应何赔偿(补偿)
今年4月续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公司当时没给自己一份合同,去问人事部门说还没有盖章,之后公司一直忘记给我,现在公司说要搬迁,从深圳搬到东莞,不去的没有赔偿,才跑去拿回合同一看,乙方工作地址:2013在深圳,2014年在东莞,而且是手写的,我自己也不记得当时是否有看到这条,不知道公司是否违法,有没有赔偿?
公司装修改造,公司名称变更,工作地点变更(不远),但规模变小,三年后再重新回原址上班,我们不能接受,
现在公司的状况是停业装修,三年后再重新回来,在此期间,要求员工到一个小公司上班,承诺待遇和职位不变,因为工资是绩效考核制度,另外新公司的规模很小,工资和待遇很难保障,因此,对于我们这些已经工作10年以上的老员工很难接受,所以很想借此机会不再在此公司工作,需要公司的补偿,是否能够得到?
我2012年进入这家公司的上海分公司工作,工作地点也是在上海,现在由于上海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区域,要调我倒我到外省项目上工作,由于本人已在上海成家立业有孩子肯定没法去外地工作,公司说劳动合同上对于乙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地点”,且在合同后面还有一项是双方约定内容,说是:乙方同意工作
我们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其他企业收购。我在本公司已经工作了9年,最后一次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收购后,单位地址从城市的大东头,变更到大西头,成要在2个小时以上,像这种情况,如果我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和获得经济补偿吗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于公司收购重组,工作地点变更,不同意去的话能否得到经济赔偿
我于2012年9月份在人才市场面试一家外资公司深圳办事处促销员一职.后来升职公司市场部督导,但是我签订合同却是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的用工单位写的是外资公司名称,现在的问题来了.我现在的工作地方是公司市场部.现在这个办事处要搬迁到惠而浦收购的一家公司办事处.请问我如果不想去,我能否得到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