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地点变更 公司只赔偿几天薪金
工作地点变更 公司只赔偿几天薪金 2014年年入职工作地点在广州,近期被告上班地点知要被调动到深圳 拒绝去深圳上班被告知。
1:合同上的工作所在地不是签署的广州而是业务所在地,所以合同不违反劳动合同 所以赔偿不是N+1 而是象征性补偿几天薪金(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么?)
2:从广东到深圳的工作调动对生活影响很大很难履行。工作地点调动超出市外距离相聚150公里。(这个距离是否超出劳动法规定的范围 公司是要经过员工同意。)
怎么做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fff_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0-21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