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老商品房旧城改造要拆迁,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拆迁置换后,我想让儿子(同户居住)另外加价购买更大面积的房屋,并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的。请问这种更换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要收哪些费用?谢谢
我是04年购的二手房, 买时卖方只有1/4产权。其它3/4在售房人所在单位。2005年售房人称他们单位产权证办不下来,要我退给他房子,于是我们又在法院达成一个补充协议。但是当时法院没有给我们出裁定书,只是售房人当时撤诉了。我们又达成一个补充协议,我是继续居住此房。 协议中我是乙方,售房者是甲方。 具体条款如下:
本人因房屋拆迁需购房一套,近日在中介介绍下看中了一套清水房。但中介说该房交房不久,产权证要年底才能办理下来,并且原房主也是按揭贷款,如果我要买这套房,则先交首付10万左右并且把原房主的按揭一并交起走,等产权下来后原房主再一次还清贷款过户到我名下。 想咨询的是,这种操作方式是不是存在很大风险,虽然中介一
你好! 本人在购买房后由于父母离异姓名有所更改。。现房子正在按揭中。。请问房产权证怎么更改。。(打算年低一次性付清。产权姓名是买房前的)
拆迁安置协议:被拆迁人:xxx 产权性质:私 现住人xxx 人口:4 。 人口为被拆迁人配偶及其子女,请问现办理房产证是否可以将子女的名字登记上。(拆迁时子女均未成年)如果可以登记 请问是依据哪条法律条款?
您好; 我爱人家因四男四女8个子妹,由于双亲去世后,1991年兄弟子妹商量并签定协议,但没有公证,暂过户到我爱人名下,1996年我们分得了单位旧房一套,1999年我们以拆迁户和无房户在单位集资签定购房协议。待子妹陆续搬入单位后,2000年该房屋由我爱人代表8个子妹,无偿赠给没有工作的妹妹,后因房屋即将倒塌,妹妹之子
您好; 我爱人家因四男四女8个子妹,由于双亲去世后,1991年兄弟子妹商量并签定协议,但没有公证,暂过户到我爱人名下,1996年我们分得了单位旧房一套,1999年我们以拆迁户和无房户在单位集资签定购房协议。待子妹陆续搬入单位后,2000年该房屋由我爱人代表8个子妹,无偿赠给没有工作的妹妹,后因房屋即将倒塌,妹妹之子
夫妻共有的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上是夫妻二人名字,现因性格不合,分手,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分手已达成协议)在产权证变更时应付那些费用? 房产权变更不是因为赠与和买卖,而是财产分割,一方拿钱一方拿房,所以才要把产权证上的二个人的名字改为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也要交契税?这种情况一定要公证吗?根据离婚协议进
房屋拆迁,我和拆迁方商定合同已签订。但我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书面面积不符。请问这样合同还有法律效应没有。我在签合同时不知道我院落房屋总面积是多少。是拆迁方测量的。在我不清楚面积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