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房屋租赁纠纷求助 2010年3月,我租一小区房子租金2000元/月(租赁期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31日),3个房间2个厅,其中的主人房间内的卫生间里放置业主物品不许打开该卫生间门(租赁协议没有注明那个房间不能打开),后来该房间们被其他同事打开了,并且使用了里面的凳子和冰箱(凳子和冰箱没有损害),同时厅里面的木地板因为受潮原因导致地板变形(根据损害程度在我租赁的9个月时间无法造成这么严重的损害,我租之前在地板底板已经损害较大部分,后来购买地板找来装修师傅重新修补,现已经修复,修补地板装修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车费等一共使用1500元左右),现在房东不愿退回押金4000元,另外水电费存折和煤气存折也是房东账户,账户内还有接近2000元,这个账户的存折金额房东也不愿退回,同时需要起诉说我擅自打开那个主人房卫生间门,说里面遗失一堆物品(租赁协议里面的物品统计没有写上任何主人房卫生间内的任何物品清单),将起诉盗窃和侵犯隐私等。 补充:租房子时口头说明时中介公司人员在场也说过那个门不能打开,但是协议里面没有注明那个卫生间不能打开,同时协议里面的物品清单没有任何那个卫生间内的物品清单记录。 请问这过程中: 1、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2、房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义务? 3、我是否可以拿回押金4000元和水电费煤气费账户里面的存款? 4、房东是否可以起诉我打开卫生间门使用里面物品的行为? 5、中介公司的人员是否可以出来作证说那个门是当时口头说明不能打开的,证据效力有多大? 6、最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证人作证说明我知道那个门不能打开而我有打开使用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就会承担盗窃、侵犯隐私等?即使录音证据+证人作证说明我知道那个门不能打开我是否可以否认打开过那个门(因为现在门已经关闭,物品放回原位)? 7、修补地板装修费用房东是否应该负责部分费用?
我在2009.3.15号租了一间单身公寓,租期是1年,交了一季的房租,但是租赁期间房子发霉,每天6点多就装修等等很多令人无法忍受的问题(关于装修问题我租前问过房东,他说这边的房子别人都还没拿到不会有问题的),现在实在是备受折磨,我想提前退租,要求房东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租,他怎么都不肯,还说:去告我好了!!!!
当时房主在外地过不来,是其亲属来的。带的房主房证。中介跟我们说了这个事,我们表示认可,并在合同上上写明“中介已说明房主未到场事宜,双方自愿认可,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中介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如果出现纠纷或对方为骗子中介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合同如何签署中介可以规避责任。 合同上没有加盖中介合同章,只有一
我通过中介居间介绍(我交了中介费)与张某(二房东,冒充受房东委托)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现已入住2月。房主与二房东在去年合同到期后因为忙没有履行补签合同。如果我重新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是否还可以: 1) 要求二房东退还多余的房租、赔偿违约金(原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赔2个月房租); 2) 要求中介退还我的
我是一名房东,租我房子的人既不给我房租,也不给我退房,房子已经没有人住了,可他就是把门锁着,不给我开门,里面就放着几张破床,我们当初租房的时候没有写合同,你说我给怎么办?
2010年9月20日租了一套房子,(房子无隔断,有个大客厅,带阳台)当时跟中介业务员谈的时候问会不会隔断,口头承诺不会隔断,但是签订合同后,合同上没有写上不能隔断,结果入住一个月后,业务员带人强行隔断房屋,并出租给其他租户。这样合法吗?我们没有任何的赔偿,想终止合同,退租,可是他们说不可能。我们只能这样忍
你好,我家有一家店面铺租给租客当时前房客把房子转租给现在的房客当时签了张3年合同,后来又另外签了张合同没有提到三年在最后落款的时候多写了一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租客不承认口头约定,但是合同是到11年的,那么我想请问下是否可以争取的3年合同期满让他撤柜,或者算我们违约支付房客违约金,但是合同上没有明确表示违
我于2010年11月9日在宁夏银川租了一个150平米的两层营业房,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主要经营美容减肥还有送水站,装修是我的。由于房东和开发商之间的房款矛盾,开发商让有关部门在10月9日给与停电至今。我现在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问我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你好,我姐姐在江苏泰兴租了一间民用房,做生意,第一次租没有签合同,中途由于房东的原因,退出了; 过了一段时间,房东又找到我姐夫,要他租他的房子,这一次,姐夫签了三年的合同,到明年年底到期,可是,我姐夫与去年过世了,房租费一直是我姐给的,今年的房租已经早就交给房东了,合同规定一年交两次, 前一
房东(甲方)和房屋租住者(乙方),于2010年06月28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中附有若有违约情况应赔偿一万元人民币。乙方签订合同后先交了半年租金及房屋公物押金500元,(并口头说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再交下半年租金)现在还有一个月,前半年的租期即将到期,而乙方说下半年不租了,请问如此情况乙方有什么过错?
我是业主,我将一套房屋租给一个住户,签订合同中没关于转租问题的约定,现在我发现他没经我同意私自转租此房,我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我们在合同中有关于双方如果中途退租或者提前收房需要给对方一个月租金做为补偿,我解除合约是否否需要赔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