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在签过两次,第一次是在1006年3月至1009年3月为期三年,但在合同期限没满时,新劳法生效,公司又同我签第二份合同:在1008年1月至1010年12月底为期3年,但是在1010年12月初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劳动合同。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帮忙提出宝贵意见。 1.我的两次合同是否为二次固定合同,是否可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否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签或终止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终止合同不续签,我是否可要赔偿?如果可以赔偿的话那标准是什么?是否同没到期合同终止相同? 2.在公司工作4年多,没有休过年假可不可以争取300%的年假赔偿,我每个星期上班六天,可不可以争取每周一天的加班费200%赔偿.晚上没定时加班是否可争取加班费.(注:我的合同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是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为准备) 3.我现在工资6200元(广州地区)房屋基金扣150元/月(补助150元/月)社保基金扣162元/月,这方面的标准是多少,我可以另外申请补助吗? 谢谢!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本人已经怀孕可以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吗?符合规定吗?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吗?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
员工工作5年,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五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企业可以不再与该员工续签吗?
我于2006-06-15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一直是合同到期就续签。现在的劳动合同到2010-12-25日到期。今天公司与我沟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到期的赔偿金只有2008-01-01算起的3个月,我想问的是,我的劳动关系是从2006-06-15开始的,怎么从2008年开始计算呢?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我能争取到什么赔偿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在一家外企打工,因今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只赔偿我三个月的经济赔偿,我要求从工作开始的年限赔偿,公司不同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通过劳动仲裁能得到合理赔偿吗?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