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黄祖林,在农村体质改革前属湖北长阳县大堰乡大堰村八队,与我有土地纠纷的是叫刘安坤,是接临大堰八队的大堰三队人。刘于土地到劳后带田带山过户到八队,所带田是大堰八队名叫杨德宇房后名叫清水坪的一块地,山是沿公路边的一块自留山(有山林使用合同四界为证)。但是我与刘安坤的责任田中间有一块荒地一直属于大堰八队,责任制落实山林时,这块荒地划给我作为养活山,至今未变。而刘安坤未与我商量,自行占用这块荒地多年,因而闹出纠纷。农村山林、土地责任制是受法律保护的,为了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村里老大队干部专门给我出具了有多方人员证明的土地所属责任证明,这些证明都有这些参与证实的干部和群众的手印和签字。2014年元月,刘安坤又歪曲事实,未经我允许雇佣推土机强行开发这块土地作为建房地基,我知晓此事后立即前往制止并通知了现任村委干部前往协调处理这件事情,但是现任村委干部置之不理,乡镇干部也不管,事后我多次找村委和乡党委干部帮我解决这件纠纷,但乡党委干部不受理,村里的干部尽然向着刘安坤说话(我怀疑村里干部收受了贿赂才不愿意出面)。现在我的这块责任田已经被他雇佣的挖土机破坏了我的责任田达11米长,9米宽,2米深。致使我的良田被损,权益被侵。请问律师我该怎么解决?
您好!我想请问: 80年左右,爷爷是政府官员,退休后由大伯接班,当时接班的条件是:接班者应放弃爷爷名下的房产和4个姑妈以及奶奶名下1个人共5个人的土地。然后在2000年4月的时候,大伯一家哄着爷爷奶奶把这9个人土地中其中5块好地逼着爸爸让出来,并要爸爸立下字据。当时爷爷分配这几块土地给大伯的时候,爷爷本是国
房子是1958年的老房子,现在要重新改过,有一面墙是跟隔壁公用的,现在就是这面墙,他说他的,我说是我的,那时候的房子也都没有土地证,房产证。那这面墙的土地所有权以什么作为依据或是以什么来判定归谁?
律师,您好! 两年前我们村的一片地(西地)被集体出租,租价1200元/亩,我们家的地就在其中。由村委代表集体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当时,我们家并不想出租,此时正好同村的一家村民由于无暇忙于农活,就主动联系我们想把自家的一块地(南地)与我们交换,他们领租金,我们种他们的地,但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只是口头
您好!我想请问: 80年左右,爷爷是政府官员,退休后由大伯接班,当时接班的条件是:接班者应放弃爷爷名下的房产和4个姑妈以及奶奶名下1个人共5个人的土地。然后在2000年4月的时候,大伯一家哄着爷爷奶奶把这9个人土地中其中5块好地逼着爸爸让出来,并要爸爸立下字据。字据上有爸爸的签字,当时爷爷分配这几块土地给大伯的
您好!我想请问: 80年左右,爷爷是政府官员,退休后由大伯接班,当时接班的条件是:接班者应放弃爷爷名下的房产和4个姑妈以及奶奶名下1个人共5个人的土地。然后在2000年4月的时候,大伯一家哄着爷爷奶奶把这9个人土地中其中5块好地逼着爸爸让出来,并要爸爸立下字据。字据上有爸爸的签字,当时爷爷分配这几块土地给大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