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月前,我把40万元借给朋友,到期他耍赖皮,有钱不还,起诉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法院。法院居然不受理,驳回我的起诉,后来原因是耍赖皮的朋友法院有关系,太没有天理了,事实清楚的案子居然敢这么做,他太猖狂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难道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我因单位裁富余人员,被无故除名,2009年10月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单位只答应从2010年以后与我 签订劳动合同,也只认可2010年以后的 劳动关系,但不认可我 从1990年参加工作至2010年的的 劳动关系。也 不 补办医保,社保,养老金,更不 要说补发生活费。对我 的 工作安排也是百般刁难,我的 原岗位在市区,现却安排我 去
1.扭曲事实,隐藏真相?2.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形成的书面证据?3.
1.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在讲述事实的过程中,陈述的事实与实际的事实不符,故意篡改事件发生的时间.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该付什么责任,哪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2.具体到哪一类或哪些书面证据才能有力的证明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的关系?
今年的劳动合同10月26日到期,但是工厂在11月1日通知他要求终止劳动合同(说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合同期已超过了6天,要怎么补偿/赔偿?
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都不一样,却同一个判决结果,我们不服怎么办
我的病需要经过因果关系鉴定,才能确定是中毒引起的,我能去哪里去做因果关系鉴定呢,是在诉讼阶段提出来要求做吗?还是自己也可以去做?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做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