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受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如果涉及分割共同财产的话,人民法院受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协商解除即可,只诉解除同居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