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在签过两次,第一次是在1006年3月至1009年3月为期三年,但在合同期限没满时,新劳法生效,公司又同我签第二份合同:在1008年1月至1010年12月底为期3年,但是在1010年12月初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劳动合同。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帮忙提出宝贵意见。 1.我的两次合同是否为二次固定合同,是否可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否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签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1.现在合同到期了,因为2.公司终止合同不续签,我是否可要赔偿?如果可以赔偿的话那标准是什么?是否同没到期合同终止相同? 3.在公司工作4年多,没有休过年假可不可以争取300%的年假赔偿,我每星期上班六天可不可以争取200%的加班费赔偿.晚上没定时加班是否可争取加班费.(注:我合同上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是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为准备) 4我现在工资6200元(广州地区)房屋基金扣150元/月(补助150元/月)社保基金扣162元/月,这方面的标准是多少,我可以申请补助吗? 5.公司现在给我一个终止劳动合同和本人意愿续签,不续签合同,同意调动到分厂的选项通知,我应该选签哪个?另外调动到分厂,那我能提出哪些方面的补偿? 5.我从现在开始都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资料? 补充说明: 是这样在第5条公司给我一个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和一个关于本人意愿续签或者不续签的通知,如果我的意愿是愿意续签,公司会不会只跟我续签1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终止时就可以只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如果我本人不续签,这样就没有赔偿了? 我的情况基本上是这些,如有需要更重要资料可在1291043533@qq.com里留言,谢谢!
05年8月进的公司,当年11月转正,合同是一年一签。 09年9月公司说合同到期,不予以续签,承诺赔偿2个月(08年,09年) 照我初步查看《新劳动法》,应该可以赔偿4.5个月的工资。 问题: 1.赔偿几个月? 2.赔偿的标准(因为工资在合同期内有增加)? 3.具体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哪几条适合)? 4.如果只协商不成功,我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本人已经怀孕可以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吗?符合规定吗?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吗?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
员工工作5年,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五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企业可以不再与该员工续签吗?
我于2006-06-15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一直是合同到期就续签。现在的劳动合同到2010-12-25日到期。今天公司与我沟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到期的赔偿金只有2008-01-01算起的3个月,我想问的是,我的劳动关系是从2006-06-15开始的,怎么从2008年开始计算呢?这样赔偿是否合理?我能争取到什么赔偿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在一家外企打工,因今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只赔偿我三个月的经济赔偿,我要求从工作开始的年限赔偿,公司不同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通过劳动仲裁能得到合理赔偿吗?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