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我的合同在签过两次,第一次是在1006年3月至1009年3月为期三年,但在合同期限没满时,新劳法生效,公司又同我签第二份合同:在1008年1月至1010年12月底为期3年,但是在1010年12月初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劳动合同。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请帮忙提出宝贵意见。
1.我的两次合同是否为二次固定合同,是否可以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是否可以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签或终止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1.现在合同到期了,因为2.公司终止合同不续签,我是否可要赔偿?如果可以赔偿的话那标准是什么?是否同没到期合同终止相同?
3.在公司工作4年多,没有休过年假可不可以争取300%的年假赔偿,我每星期上班六天可不可以争取200%的加班费赔偿.晚上没定时加班是否可争取加班费.(注:我合同上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是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为准备)
4我现在工资6200元(广州地区)房屋基金扣150元/月(补助150元/月)社保基金扣162元/月,这方面的标准是多少,我可以申请补助吗?
5.公司现在给我一个终止劳动合同和本人意愿续签,不续签合同,同意调动到分厂的选项通知,我应该选签哪个?另外调动到分厂,那我能提出哪些方面的补偿?
5.我从现在开始都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资料?
补充说明:
是这样在第5条公司给我一个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和一个关于本人意愿续签或者不续签的通知,如果我的意愿是愿意续签,公司会不会只跟我续签1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终止时就可以只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如果我本人不续签,这样就没有赔偿了?
我的情况基本上是这些,如有需要更重要资料可在1291043533@qq.com里留言,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飞翔88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09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