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及南通二级法院对一起家庭经济纠纷枉法裁判,因一方当事人不谙法律,申请再审过了时效。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再审高院裁定驳回,中院终审已超过半年,向最高院申请算超过再审时限吗
再审高院裁定驳回的时间是2013年12月2日,二审终审的时间是2012年2月16日,现在向最高院申请算超过再审时限吗?谢谢!
此案件是一件民事人身损害,生命权纠纷案件。一审、二审法院均未质证被告的证据,也未让原告行使正常的辩护权利,原告证据充足。但是法院却判给受害人%50的责任,属于明显错判。并且二审中,审判庭组织机构不合法,只有一个审判官和一个书记员,无其他陪审,未经过合议庭,开庭当次并没有判决,后期没有任何听证和调解就下
律师,您好! 我是2013年5月27日进入公司工作,工资为前三个月2000+餐补150,第三个月开始3000+餐补200。 公司一直没有给交保险。到2014年6月1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仍为3000+200餐补。请问: 1、如果在这一年劳动合同期内辞职,是否可以申请2013年6月到2014年5月的双倍工资以及保险?诉讼时效为多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