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与前妻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协议书上写明女方每月付16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 今年孩子12周岁,现在孩子的教育费用很高,请问女方付抚养费后,孩子的上学费用应由我自己承担,还是女方也应承担一部分?
女方经济条件不好,男方要求无论女儿归谁抚养,对方所给的抚养费必须相同,女方想抚养女儿,男方以此要求女方降低自己所给的抚养费。
我们结婚7年没有孩子 6年时抱养了一个女孩 现已离婚 因从抱养孩子到离婚后几个月才给孩子上了户口 离婚时并未在民政局说明有孩子的事情 直到对方现在要迁户口时 派出所户籍民警问及孩子以后的事情怎么处理时 出现了意见分歧 先前我们离婚协议上写的是 孩子归我全权负责 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民警又要求我们写了一份协议才让对方
没有任何手续而欺骗生下儿女,女方却把儿女留给男方,那女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没有任何手续而欺骗生下儿女,女方却把儿女留给男方,那女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男方的精神损失费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没有出抚养费。男方多次受到女方家里人殴打,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在小孩上课期间要求看,男方拒绝了。并答应方假期间看小孩。女方就上门殴打男方全家,警察劝了后又到男方单位殴打男方。请问男方应采取啥方法保护自己及家人
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判给男方,但是6年来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不想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
协议离婚,协议中女方没有抚养义务,也不用出抚养费,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因为她对孩子不好,所以没有让她抚养孩子,而且没有让她出抚养费。后来知道孩子将来有对她的赡养义务,所以觉得她该出抚养费。那么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我是2004年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女方每月付16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 现在孩子上学教育费用开支很大,一年仅上学的费用已近6000元,请问我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女方追要有关孩子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