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我从北京一家4s店购车,由于个人原因需要把名字改成我老婆的,可是4s店说要求费用1500,可是我从天津很多4s店问过都不需要费用,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么
我未拿到垫付医疗费用发票,现受伤人方要求签订5万元赔偿协议,我应怎么办?
我自驾车到贵州旅游,碰伤了到贵州旅游的北京小孩,造成小孩小腿骨折。当时小孩在贵族简单处理后即转北京住院治疗。在贵州我付了3000元治疗费(有发票),并垫付了2万元现金做为医疗费。现在小孩已出院在家疗养,对方告之已花费医疗费1.4万元,后续取钢钉等医药费还需1万元,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赔偿费需2.6万元。对
单位漏缴社保半年,要求补缴,单位说跨年补缴产生的费用要我承担,这样合法吗?
从试用期开始有半年时间公司没给我上社保,近期才发现,已离职。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但原公司说跨年补缴产生的费用要我承担,还不少,这样做合法吗?我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公司给甲方开了发票以后甲方付款时又要求开收据这合法吗?如果我公司开了收据以后会有法律风险么~!
公司给甲方开了发票以后甲方付款时又要求开收据这合法吗?如果我公司开了收据以后会有法律风险么~!上月我公司已经给甲方开了发票,现在甲方付款时又要求我们开收据这合理么~!
试用期未签合同,试用期结束离职,公司要求拿发票以报销的方式发工资是否合法?
进入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一个月,但是未签书面的试用协议(合同),试用期满,公司说我们不是正式员工,发工资只能自己找发票,以报销费用的形式发工资, 还有,试用期中途公司告诉说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如果业绩不好,只给发四分之三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从一总部在广州长沙办事处离职,现7月份了,公司联系我由于之前部门经理休产假漏交了我的离职书至广州人事处,导致误交了6.7月份社保,现要求我将6.7月份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补齐才能开离职证明,请问这合法吗?PS:之前5月份还有半个月工资,4.5月份还有奖金没有发。
公司交的“五险”费用,我辞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扣回两个月的保险费用,这样合法吗?
我在公司上班2年多了,一直有交“五险”。现在要辞职,且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的。老板娘说要从工资中扣回两个月的保险费用,这样做是可以的吗?
个人的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公司要求个人负责全部损失的费用合法吗?
因为个人工作上的疏忽,给公司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现在公司要求此人全额赔偿,公司的这个要求合法吗?
我是一家医药公司的业务员,由于收入低我决定辞职,但是公司要求我离职前将工作期间的市场开发费用6万元个人承担了,这些钱我和另一个同事一起经手的,这些费用确实给客户,这种情况我应不应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