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到今年11月份,因11月份前几个月家庭纠纷,有时候没有请假就没去上班,公司给过几张警告书,当时本人签字的。到最后还是因为家庭纠纷公司打算解雇我,当时我自己也想走了,不过我公司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公司协商保留我的职务并答应如我再犯错误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方面因为我三个月之内吃到5次为由解雇我,我可以拿到赔偿吗?
另外我与公司签订的是终身合同,并且我在我们公司担任工会财经委员。
公司规章制度上关于迟到的处罚是一个月满3次扣半天工资
我是农民工在酒吧工作,老板拖欠工资,长久以来都是工人闹的不迫于无奈了才会发工资,这个月25号了还没发上个月工资,我没钱交房租了生活都成了问题,就在工作中做了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飞单{接了客人的钱没有入账等共计不足300元”后来被上级发现,我承认了错误后并愿意赔付公司财产,公司老板却让几个内保在公司门口脱
我朋友因为家里有事于2010年11月30日拿到工资回家帮事,我们厂于2010年12月3日老板跑路.劳动局来解决,来的时候叫我们每个人都签字画押,还说今天没签字的事后无效,我也和劳动局的人说了:我朋友因为家里有事回家办事去了,一时赶不回来.劳动局不管,请问劳动局这样做合法吗?
我是2010年6月29日进本公司由于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律支付相应的休息日的双倍工资休息日叫我加班,我没有去就把我解雇了。也不给工资以及劳动合同赔偿金,我就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5日后劳动部门送答受理通知书,通知一个月后开庭也就是2010年12月30日开庭后劳动部门也没有判决说闭挺2个工作日等到第二天叫我去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在今年9月20号应聘到西安的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初入社会,权当实习,试用期1个月,前5天没有工资,试用期满,补发前5天工资,到现在已经快3个月了,只发了9月份的工资,10月、11月都没有发,期间我借了老板500元。在11月27日我请病假,头疼,开了点药,29日去销假,老板不批,我就继续休息,在12月3
我们总公司在外地,但是我们店铺是在南京,公司不愿直营,所以找了一个托管商代为管理这边,现在这个托管商不愿再管理这边了,所以总公司那边又找了一个托管商管理这边,请问一下,后来的托管商有权开除我们店铺的原来人员吗?我们之前没有跟总公司签订合同,请问一下,我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