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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朋友因为家里有事于2010年11月30日拿到工资回家帮事,我们厂于2010年12月3日老板跑路.劳动局来解决,来的时候叫我们每个人都签字画押,还说今天没签字的事后无效,我也和劳动局的人说了:我朋友因为家里有事回家办事去了,一时赶不回来.劳动局不管,请问劳动局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qixis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06 18:42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小学徒
2010-12-07 16:04
这样做不合法,以后有纠纷可以要求其解决,解决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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