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美籍)欠我们工资及报销等共计20W左右(我们5个人),前面申请过劳动仲裁并且胜诉。由于当时公司账户没多少钱了,又签了份分期付款的协议(注明了公司没有钱转成老板的个人欠款)。但是付了第一期,后面就没消息了,老板人也找不到。
因为我们在上海打工,公司注册在北京,因此又委托律师同时起诉原公司及老板个人。但是几个月后,律师告诉我们说如果法官不能找到对方并且让他签一份确认书,就不能进行下面的流程。。。
我们有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固定住址和一些固定财产(原公司已经停止营业,老板在上海北京都有房子),难道他一直躲着,找不到他签字,他就可以一直欠我们的钱,起诉不了么?
我们的代理律师说,因为对方是外籍人士。。。难道外国人欠了钱,只要躲着法官就可以不还钱? 那边律师还说法官只出一次车,让我们约好对方,不然就只能一直拖着,但是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约到他么。。。
不太懂法律,但是很郁闷,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请问,有什么好的建议么? 谢谢!我们5个,到现在还有2个没有找到工作,公积金养老金账户还有问题。。。
已经起诉了,但是律师说法官需要被告人签一份确认书,才能进行下一步。。。
我去年十月份开始在重庆渝洋资产管理公司上班,今年十月份离开,但到现在渝洋资产都还没有给我九月份的工资,合计约2600多,打电话问他不给答复,去找公司那老板有耍赖,说我没钱,请问我怎么办??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私企工作,因为一直拖欠工资,所以我辞职3个月了,可是之前的工资(业务提成)他一直以没有钱为借口不给我,我现在很着急用钱,还能要回来吗?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这样还有办法要吗?
因我的老板经常无故拖欠工资,有一天我在喝醉酒以后私拿了公司价值520元的物品。第二天被老板发现。我主动坦白交代了事情。之后又把东西如数归还了公司。可是老板因此要把我开掉而且把我的工资全部扣掉。我想问下 如果这个事情在法律上会产生一个什么后果
我是一名焊工,9月份进了这间工厂,进厂的时候经理说底薪1500元一个月,加班按底薪算,包吃住。押一个月的工资,每月月底发工资。于是我进了,为了生活。他根本没叫我签劳动合同。9月份干了11天,一转眼到了10月份底了,还没发工资,直到拖到11月16号才发工资,等于拖欠了半个多月。工资到账后我一看算错了,我去找经理,他
我们5个人,全部都属于某公司的正式员工。我们进公司最早的是2010年2月3日,最晚的2010年6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按照公司领导口头上的规定完成了三个月的实习期(第一个月无任何工资,第二和第三个月每月800元整的实习工资)。进公司面试时,领导人员告知,第四个月转正后工资为800元底薪+200元绩效+100元话费补助+100元生活补
我给工程车老板开车,当初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说工资按月开,一月三千块,第四个月开三千五,可是老板没有按月给,实在没办法啦,到了第四个月给了一万,现在又两个月啦,我要回家,老板说没有钱,我该怎么办啊,谢谢
我在一家个体开车,由于工作不顺心,我辞职回家了.我在他那工作一年多了.今年我6月份回家的,当时没有节工资.5月份就没开,他说手头紧拖一个月在开.可我回来后没有算.到开资时也没给我打电话.之后我去找他不但没给我,还要动手打人,扬言说不给.以后我又打了几回电话都说没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