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我们老板(美籍)欠我们工资及报销等共计20W左右(我们5个人),前面申请过劳动仲裁并且胜诉。由于当时公司账户没多少钱了,又签了份分期付款的协议(注明了公司没有钱转成老板的个人欠款)。但是付了第一期,后面就没消息了,老板人也找不到。
因为我们在上海打工,公司注册在北京,因此又委托律师同时起诉原公司及老板个人。但是几个月后,律师告诉我们说如果法官不能找到对方并且让他签一份确认书,就不能进行下面的流程。。。
我们有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固定住址和一些固定财产(原公司已经停止营业,老板在上海北京都有房子),难道他一直躲着,找不到他签字,他就可以一直欠我们的钱,起诉不了么?

我们的代理律师说,因为对方是外籍人士。。。难道外国人欠了钱,只要躲着法官就可以不还钱? 那边律师还说法官只出一次车,让我们约好对方,不然就只能一直拖着,但是这种情况下,我们能约到他么。。。

不太懂法律,但是很郁闷,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请问,有什么好的建议么? 谢谢!我们5个,到现在还有2个没有找到工作,公积金养老金账户还有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ent.z……(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12-07 10:4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