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10月10号进的公司,到今年的4月10号正好是1年半,但是现在公司要解除合同,我该如何计算我的补偿,首先按新劳动合同法应该是超过半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半个月工资,但我的合同是跨月新合同法执行前和执行后,不知道是否可以这样算:07年10月10号到07年12月31号作为一个阶段按以前的劳动法计算不满一年算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08年1月1号到今天按新合同法算应该是1年多不到1年半,补偿1个半月工资。合计应该给我补偿2个半月工资,不知道我这样算法是否正确,希望各位律师帮忙看下,如果不对应该怎么计算,谢谢。
另外我还有个想法,即使不按分段计算那我到4月10好就到1年半了,而公司在这之前提出是不是应该有什么说法,而且我们按日本财年走的,4月算新的财年,在财年结束我们是有绩效奖金的,只不过发放是在6月发放,不知道这个我是否有权利获得,谢谢。
以上是我的2个疑惑“分段计算”和“财年奖金”,有点长,拜托各位律师了谢谢
谢谢高律师的回答,请问下补偿3个月是如何计算的,希望告知算法及依据,谢谢
2006年8月28日至2009年8月27日的工作年限,每年一签,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3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我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想再续了,我签订的合同是2008年3月18日到2009年3月19日,它是2月18日以前通知的我。请问公司是不是该给我一定的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公司因销量差需要裁员,我是07年8月入职的,09年4月20日通知我离职,最后工作日是4月30日,赔偿金公司是按照:07年算一个月,08年算一个月,09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08年4月-09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
帮一位外国友人咨询,该友为外籍人士,在外国某公司工作4年后,被派遣来中国,头两年为国外派遣合同,从2008年中旬起到至今为中国本地合同 (合同中注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现公司无故辞退他。 1,他想知道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还是根据他在本地公司实际工作3年,应该按每满一年
我是一名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现因为我的岗位被划转到另一家公司,现公司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而转入到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下我能从原公司得到补偿金吗?(我的工龄也是一起被转入另一家公司的)
我于2006年4月份入职,在公司研发部门工作,2010年8月份公司提出研发部门合并到业务部,研发部门裁员三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30天后离厂,预计三天内会对赔偿金问题进行协商,请问按国家法律规定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如果我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解决?
06年1月进的公司,之前都是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09年1月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到11年1月到期.. 现在公司通知说我们的职位要整合到二线城市去,于7月底邮件通知说要在8/31号解除合同...并支付5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没? 之前公司在07年有给解除合同的同事赔偿工作的年限的工资,再额外赔偿了3个月的工资.... 不知道我是
公司违反劳动法,随便终止我的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是否能赔偿16个月工资和这工资又怎么核定。
2009年12月1日到2011年11月30日签两年的劳动合同 现在不到合同期限,公司将在2009年12月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 经济补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支付赔偿金为多少,如何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一直没有还我合同。我一直追讨。但公司一直用各种理由不还我。如果公司部还我合同我该怎么办.公司也没有提前跟我说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