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学校宿舍和同一宿舍一个同学发生了一次冲突,过了一个星期。我的孩子晚上3点左右睡着了,那个同学用水果刀在我的孩子前劲割了两刀。最长10多厘米。嘴角一刀。在别的同学帮助下送到医院治疗。我到医院去时报了案,现在警察已把他抓起来了。孩子鉴定是不低于轻伤。孩子很快要出院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对方应该是什么罪
深夜私闯民宅,有预谋持刀故意杀人未遂情况下,导致受害人,险先丧命
深夜私闯民宅,有预谋持刀故意杀人未遂情况下,导致受害人,险先丧命,情节较严重者,应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外,应判几年,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该怎么办?,
事发原因是在白事上,我父母都出去干活了,就叫我兄长去赶人情,我家赶人情的钱也照送的,而且也不是对方家的白事。对方就跟我兄长说:看你奶奶(人健在)死谁来赶人情。我兄长就会了句:你又不是姥太太,用不着你管。对方就掐了我兄长的脖子,当场我哥就翻了白眼,腿也开始蹬了,对方还把我兄长的头往地上敲了好几下,如果
因虚假债务纠纷(公司假账),两人闯入公司负责人A的办公室试图将A从九楼推下,经过A极力反抗幸免于难,但A被两人用矿石砸伤,左右脚各缺失一指且脚后跟及脚踝粉碎性骨折
我就是不明白在法律和法理里边怎么认定涉嫌故意杀人(未遂),是根据什么定的。麻烦有明白的律师和法治系统的好心人帮帮我解释一下!谢谢了!
本人过去的朋友半夜喝完酒撬门进屋伤人,持刀击打我头部和胸部,还说要杀人,后刀被我夺下,警察进来还袭警,行为恶劣。结果打人者说心脏病犯了,叫来120跑了,都没进行拘留,很令人气愤,后来警察建议进行调解,不进行立案,想问一下,轻微伤要想立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网上一条信息这样写::“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要害部位
一天我在十字路口开车行使,与对面开来的另一辆车互不相让,我是直行左转大挑头,他是右转,结果他拦在我车前不走,还故意拦截我的车,下车时随手从车里拿着凶器就打我,途中又有一位下车打我,我只采取了保护措施,自己头部眼睛腰腿都受了伤,他那个凶器是一种能戴在指头上的连体铁器上面有突起物,头部缝了6针左右,眼睛
我的孩子在学校宿舍和同一宿舍一个同学发生了一次冲突,过了一个星期。我的孩子晚上3点左右睡着了,那个同学用水果刀在我的孩子前劲割了两刀。最长10多厘米。嘴角一刀。在别的同学帮助下送到医院治疗。我到医院去时报了案,现在警察已把他抓起来了。孩子鉴定是不低于轻伤。孩子很快要出院了。请问我现在怎么办,对方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