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本人陷入一起汽车赔偿事件中,觉得派出所调解不妥,是否能够起诉车主。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十一长假期间,我家孩子伙同其他两个孩子在楼下玩耍,一时兴起三小孩爬到一停放的小汽车车顶上(当时无其他大人在场),但刚好被车主碰到。事后几天车主找到我们,说是我们家几个小孩把他车天窗踩坏漏水,要求我们赔偿。我们让其报警,警察说要赔我们就赔。后来车主找到派出所,派出所出面调解,当时我在外地出差,是我父亲出面的。车主当时拿出一份汽车维修发票,总计是7600元,车主主动承担啦1600元,我们三小孩家庭每家赔啦2000元,此事就此了结!我回来后,父亲说起此事,我说车主是否给我们提供赔偿发票,父亲说只给啦一张收条,而且未注明收款事由。我觉得不妥,系找到车主要说法,谁知道找到车主才发现汽车压根就没有维修,理所当然当时出具的7600元发票也是来历不明。而车主的解释确是因为三家其中有一家2000元还没赔给他,他要等所有的赔偿款收到啦才去维修车辆。这种解释让我甚感诧异。汽车没有维修却开出啦维修发票,甚至拿着来历不明的发票到派出所报案,骗取我们的赔偿款!我觉得此事很纠结,损坏车辆赔偿是应该,但他这种做法我认为是违规甚至违法的!我是否应该起诉他?
2010年6月23日,A人被B人开车撞死,车主为C人。如果进行起诉的话,是否可以将C人作为第二被告进行一并起诉?C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我家在一个村庄,十多年前和本村有一家换了土地,然后我家家建在现在这个地方,但是通往我家的必经之路还是给他们办的,合同里写明了已经属于我家了,可是合同不见了,证人还在,现在搞新农村要修路,我家已经修好了(和他家说了很多次),现在他又来拆路,我去找他家谈了很多次都无济于事,和村支书反应,支书却偏袒那边(
我有一个朋友李女士,开了一家服装店。她的隔壁是连女士开的一家眼镜店。前几个月由于小事起纠纷,李女士的妈妈被连女士用高跟鞋打在头上,缝了好几针。李小姐起诉连小姐。但是连小姐通过各种关系来调解,最后李小姐被说服调解。但调解后不久,该连小姐总是找各种借口来挑起事端。甚至破口大骂,还打人。请问上次被调解后,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司机在明知车前有人的情况下,仍然启动车子撞向前面的人,但是被撞的人伤势不是很重,有人说这样法医是验不出来伤的,但实际上是腰部经常都会不舒服,因为被压的时候有点轻微骨折。这样是否真的不能起诉他。还有是在上班的情况下受伤的,如果要申请工伤怎么办理。
本人在送小孩上学时,朋友请求顺路送其小孩,途中因避险失控翻车,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家属要求本人赔偿。请问无偿搭乘遇事故能否要求车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