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年前被开除党籍、革除职务,但我没贪污、没受贿,也不需要对任何大小事故负责,经调查查明,这是一起包庇坏人坏事而构陷顶罪的案件。组织部门在整个纪检过程中,程序颠倒、遗漏、隐瞒、反复;违法取证、不予质证、滥用证据、编造证据;公正公平原则、底线原则更是荡然无存,甚至剥夺质证权、申诉权等,35个地方违反规定,拒不对我的举报和控告展开调查,他们还一直在搞黑材料,并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在会上会下说我贪污公款72516元,还说,如果不是他们跟检察院的关系好,跟我谈话的不是组织部门,而是检察官。无奈,我只好带人“逼官”,请组织部门受理申诉,调查控告和举报,组织部门转而以违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了纠正案件的处理决定。但是,我是在39岁时被整的,人生、事业、理想、抱负已然毁于一旦,而且我腐败分子的名声早已被代表组织部门的某些人远扬全省公路系统(曾在全省公路系统会议上通报),我现在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我只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我女儿被强奸。对方户籍日期年满14周岁而他家说是阴历日期入户不满判刑年龄。没有相关的出生证和相关证明。派出所只是调查他的邻居所知。 还有关于民事方面应该怎么赔偿我们。 你们要多帮忙啊。我先谢谢你们了。 我的QQ626728966.
甲男与乙女谈恋爱不成分手,后乙女听说甲男准备结婚,心理失衡,对甲男进行多种形式的侮辱诽谤,但因各种因素,甲男仅获取如下资料: 一、乙女散发诽谤甲男的书面文字材料(其上所有内容与最后落款的乙女名字均为打印)一份,接到此材料的多人中仅有一人愿意就“此材料是由乙女本人亲自散发”而出庭作证; 二、甲
今日见到一个案件,上边说马某四处诋毁诗人韩愈,导致机器不好影响。后韩愈39代传人,以此提出起诉,以侵犯名誉权提出。 请问法院支持么?是不是时间太久了 这个有没有个年限哦,只要是与其确实有关系就可以提出么
我是一名老师,05年来的现在这所学校,但我的学校很不公正。07年来一新老师,当时有再有一个月就生孩子的老师,可结果把我教的其中一个班的课拿下给了新老师。08年我下半年教新高一,结果我教一个班,按我的资格水平和成绩都是是可以教两个班的。后来我一气之下,提出不教课。结果我的家人反对,我重又向学校提出教课,学校
我想问的是新《婚姻法》第46条中的导致离婚中的“离婚”,是导致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这样一个事实,还是说最终法院判决离婚这样一种法律后果呢?谢谢~~
我准岳父是个勤劳朴实的农民,在当地一家民营矿业公司工作,工作有十年多年了,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吃住在家里,每月上班时间去除停电和设备检修最少也有25至26天,今年的6月12日,因为所在的矿井发生垮塌事故,造成腰椎几处骨折不全瘫,颅脑损伤,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失血性休克,后经医院抢救、治疗后,出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