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者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限制
历史人物的名誉权,自然人通过诉讼渠道保护,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存在着障碍.只能通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维护其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
五、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答: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只有其确能证明其与韩愈的关系,方能主张权益。
同意上述意见,但要看是否是学术上的争议,如果是,则很难得到支持。
法院不会支持!
自然人死亡后其名誉等受侵害的,只有其近亲属才有权提精神赔偿,韩愈39代传人,早已超出了近亲属的范畴。
不能提出了,只有近亲属能够提出来
四处诋毁的时间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