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想您咨询一个问题。我们现在的公司要给我们换岗,换的新岗位的环境要比现在的环境差,由于我们现在还在哺乳期,请问公司这样做算不算违法?我们如果不想去,公司是否能强迫我们去?谢谢
我老婆是某电信行业一小负责人,今年生小孩请假2个月,回去上班时,老总以岗的待人的理由把她贬成普通的销售人员.而接替她的是老总以前上司的侄女(也是我老婆的好朋友,在这之前她把怎么到公司的过程全透露给了我了老婆).我老婆过去几年年年被评为市级的优秀个人,岗位能手,在职期间成绩不错,也没有犯过什么过错.现在分公司老总
我现正处于哺乳期,合同于10月25日到期,我于20号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谈到合同事宜。我一回来,公司就要求我换部门和岗位,说实在,我本人并不是很愿意,但是这个时候我已没得选择,只能服从公司要求。31号公司给我发了一个合同自动续延通知书,并要求我签字,但上面只提到续延日期到我哺乳期为止
哺乳期内,公司要求换岗,但要自己找部门联系,如果找不到就在人力资源部待着,只发最低工资550,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基本工资,口头说是1500,后又有增加,但劳动合同上只有: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发放工资,他们就说基本工资就是550,他们这样合法吗?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民办院校的教师,2007年3月我与现在的单位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09年10月怀孕,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单位无理由的迟迟不肯和我续签,但我至2010年6月休产假之前一直正常上班,承担单位工作,期间没有任何工作过失。2010年11月产假结束我回单位继续工作,但是学校却以没地方安排为由一直没有给我安排
我妻子在无任何争吵的情况下,丢下一直是母乳喂养的,才五个半月的孩子,掳走笔记本和数码相机等值钱物品离家,并与其娘家人串通,隐瞒行踪,并在“失踪”后的第七天,带人去我家中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家电以及床上用品等物品。(注,我们全家在外经商,老家无人)其中包括婚前本来存在的很多东西,到今天已经是第九天,在我
我是2010年01月签订合同的,到2010年12月底到期,我在2010年08月生娃,现在产假休完来上班,领导说明年合同不想和我签订,我也不想来上班,但是我改怎么维权? 要求赔偿呢?哺乳假的工资(一天1个小时)应该结算给我吗?
我是2010年01月签订合同的,到2010年12月底到期,我在2010年08月生娃,现在产假休完来上班,领导说明年合同不想和我签订,我也不想来上班,但是我改怎么维权? 要求赔偿呢?哺乳假的工资(一天1个小时)应该结算给我吗? 我想知道有哪些经济补贴?
我是05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工作,09年12月请产假,孩子是10年1月7日出生,今年4月25日产假到期,5月份单位通知我到外地去工作,我因为孩子小不能去,9月份单位通知我被解除合同了,我想请问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单位能与我解除合同吗?因去外地工作我不能去我也不想上班了,我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