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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哺乳期,女方无故抛夫弃子离家……

哺乳期,女方无故抛夫弃子离家…… 我妻子在无任何争吵的情况下,丢下一直是母乳喂养的,才五个半月的孩子,掳走笔记本和数码相机等值钱物品离家,并与其娘家人串通,隐瞒行踪,并在“失踪”后的第七天,带人去我家中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家电以及床上用品等物品。(注,我们全家在外经商,老家无人)其中包括婚前本来存在的很多东西,到今天已经是第九天,在我向其示好,表示可以原谅她,并和好如初的前提下,依然没有给我任何答复,另外一个情况就是,我是以入赘的方式和她结婚的,孩子跟我姓,和我父母住。 我想请问,这类情况如果女方选择离婚的话,我将如何对待,主要是孩子的抚养问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incom……(浙江)
提问时间:2010-11-26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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