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前夫与2012年6月份离婚,我在一家金融企业上班,前不久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查封我的工资帐户,原因是我的前夫在2012年4月14日\4月23日\4月26日分别向王我的名字,开庭当天,我前夫与王某达成了调解.承认该笔借款的存在.因为开庭的时候,我不是被告,且我与我前夫已经离婚,现在突然之间,在我什么也没收到和什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查封我的全部工资帐户,我是一个离异的单身母亲,孩子由我一个人抚养,请问法院全部冻结我的帐户(不留生活费)这样执行的程序有问题吗?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我不知道或者这钱全部都没用在家庭生活上,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吗?且我发现他们之间有一笔借款明显虚假,因为4月26日借款当日,我前夫有打款给王某20万元(有汇款凭证作证据),现在反变成4月26日我前夫向王某借款15万元.有这张凭证我可以举证其余二张也是假欠条吗?我该如何维权?
请问,女方婚后向她父亲借了5000元。用于因为她学车而从我父母处拿准备交付房贷的钱。这是男女双方共同债务么?(当时没有打欠条,是女方去借的)
我和他结婚快六年了,女儿四岁半了,我在女儿满月的时候就回到我母亲家,我和孩子就住在我妈家五年了,他把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私自卖了,卖房的钱他自己挥霍了,婚后不仅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还问我要我的工资,不给就骂我打我,我想起诉离婚,他不离还拿出他私自借他人的借款条,要我还一半,我该不该还?婚后我靠我的工资
你好,他爱赌,背着我借钱去赌,去的拿了一半的卖粮款走了三个月,回来后和我协商离了婚,协议只说所有债务归他,房子和孩子归我,但之前一些债主把他告上法庭的时候,我为了监督他还钱,也签上自己的名字,离婚后,他因偷窃被抓,现在债主管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要生活,没有能力还,
2010年,朋友的法院离婚判决书上判决所有的债务归他前妻,因法院找不到他前妻,说他有连带责任,由他偿还债务,所有债务的借条都是他前妻一人的签名,而且他并不知情,每个月他要偿还3000元的债务,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请问这种情况,现在有没有解决办法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替男方担保贷款,现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如若男方没有按约定如期还款,女方担保人还有还款连带责任吗
我与丈夫于2009年9月9日结婚,婚后在常共同贷款购房产两套,。我先生前在上海购置商铺一套,产权人为我先生。婚后不久,丈夫及其母亲于上海购置商铺一套产证署名人为我先生和其母亲,我先生占90%的产权,其母亲占10%的产权。我与先生结婚4年家庭内多次发生口角,不和睦,其母亲多次向我表示要我们离婚,破坏我们夫妻感情。
我老公的父母从银行贷有贷款,是从农信社贷的十户联保,已经无力偿还,为了今年能继续贷下来,从别人家里借了钱还给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我老公给他俩做了担保,银行又给他俩放了款。这种情况,银行如何追究责任?会连累我吗?这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我下一步需要如何做?
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信用卡内欠款12万,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妻子一方分摊这个共同债务
丈夫信用卡内欠款12万,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妻子一方分摊这个共同债务,妻子称信用卡欠款与她无关,不愿意分担共同债务,可否就此提起上诉
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男方出资付了一半,另外一半由开发商免息借款,协议3年内另外一半首付需要向开发商还清。其余的为贷款。 婚后不久我们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中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需要支付男方一半首付款(首付男方出资一半的1/2),以及承担开发商垫付的另外一半首付款,以及以后的银行贷款。目前的情况是:1.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