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2010年因工作受伤,并且经过相关部门鉴定为拾级伤残,几年来我的伤一着伴随我痛苦难当,尤其是天气变化我更加痛苦,我受伤的部位是我的左脚面和左脚大拇指骨折,晚上无法正常睡眠,工作压力很多,现在我在没有办法支撑的情况下再次进入医院接受治疗,但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情况还算不算工伤?待遇是怎么样?希望了解这方面的专家朋友帮忙,我估计我本人可能快要到五十岁的缘故吧?谢谢大家支持。
下班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没给朋友入保险,老板只是过来看了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多长时间到什么地方办理工伤防止老板不认账。
本人在工伤假疗养期间,合同到期,单位要解聘,答应要一次性赔偿违约损失。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计算。 伤残等级为十级,已工作满7年。除了正常赔偿金外,单位是不是还要承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具体该怎么计算。
想问下,就是工地上,东西掉下来,砸到一个老人家(工地的工人),就砸到小腿到关节那一节,送去医院看过了,也拍片了,骨头没啥事,就是肌肉伤到一些,还有老人家后退时,脚后跟弄了点伤,流了一点点血,也消毒,并开了药,后来送回家休息,可后面还老说疼,到目前为此,都在家休了7天了,还不打算上班,这个每天的工资都
我的父亲在一个民办养殖场里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掉了下来,把左边大腿根部骨头摔断,养殖场只是花住院的钱,拒绝赔偿以后的其他费用,请问您 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