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装修,顾了一个人干活,在上班的路上,摔倒死亡,之后对方家属私了解决且已经私了,后发现工伤条例法里面没有责任,我想反悔,但是钱已经给了借条也打了,能否把这些钱要回来,谢谢。
我父亲今年52岁,农民工,因来新疆打工半年在工地工作时间做账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7天后死亡。用人单位在我父亲住院时医疗费全部支付,现在只提出给予5万补偿。 1 用人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赔偿数额是多少及法律依据。 2 我们家属认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死亡的是工伤,进一步如何提出工伤赔偿?
在下班途中骑车发生车锅,经医院检查大约需20万元治疗; 1. 这些费用是个人跟单位协商垫付还是单位应当垫付的?若来不及协商,治疗不能拖延,自己借钱先垫付了,在治疗的过程中,能否要求单位把先前自己垫付的费用给付,这是单位的义务还是只是个协商? 2. 治疗费用超出工伤保险里的限额,剩余部分是由单位承担还是个
工伤已经认定,治疗费用昂贵,要求先行支付,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已经认定,治疗费用昂贵,要求先行支付,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还是社会保险?有人说是单位,有人说社保,单位不肯,社保说只能报销。
本人在公司因公受伤后,现在等级认定9级想向公司提交辞呈,但不知道要注意那些问题怕辞职后公司部给予补贴!求各位好心人指导指导,需要注意那些问题:如工伤一次性补贴和工伤失业补助这些有吗?大概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