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与物业签订了一份享有长期租赁的门面协议,现在出租给第三方进行经营,我只收门面钱,请问,由此门面产生的钱,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公正说明下么?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关于房屋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 我2008年10月15日买的一处商品房,并于当天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于2009年6月交工,产权证预计2009年年底才能办下来。但2008年12月1日我和我女朋友办的结婚登记,领的结婚登记证。请问: 1、这种情况下,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钱款全部由男方或父母付款并且是作为新房来用的】当要离婚的时候,此房子是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本人男,近期在京买房结婚(我父母出全额首付款,房贷婚后共同承担),由于我在京不具备购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而女友具备,首付款是父母积蓄,为有所保障,故暂时想到两个方案: 一、婚前买房,写我女友名字,我家出的首付款,我女友打借条或协议、公证(尚不知可行性,待指教)的形式。 二、婚后买房,写我或两人的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里08年拆迁,我和父母都是被安置对象。而我在去年(2013年6月)登记结婚,今年(2014年3月)即将拿到安置房的钥匙,那么我想问一下,如果房子写我的名字,算我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写的男方的名字,女方要求必须将其列为共有人才可应允结婚,但承诺愿意做婚前财产公证,公证此房屋完全属于男方,此种情况,如果将来出现纠纷,此房屋是否列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或者说可不可以在公证的时候承诺,只写为共有人,但房屋仍为男方个人所有?
目前未婚,购买合同上是以男方个人的名字买的,首付,公积金跟商业贷款相结合贷款也是以男方个人名义办的,房子要一两年后才交付,如果结婚后女方要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写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额外的费用吗 ?
2012年,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由于当时开发商五证不全,只是和开发商单方面的买房合同(未在房产局备案),付了房子的首付,首付是我和女朋友共同出的钱。 2013年结婚。 现在开发商五证齐全,正式网签合同,由于用我媳妇的公积金贷款,房子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我的户口在外地),请问这套房子的属于婚后财产吗?是不是
我与我老公在结婚前购买一套房子,当时没结婚证想贷款可以多贷一些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首付也是他付的,现在我俩结婚了,房子刚拿到手,但是房产证到12月份才能拿到。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能加么?如果不能加,怎么可以在婚姻加一分保障(离婚后房子有一半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