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己提出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未签用工合同的月份赔付双倍薪资?
我是2007年11月份进入珠海一家电子有限公司工作,当时有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截止到2008年11月上旬。
我在此公司内负责工程研发工作,由于工作上的失误,造成了一款产品未能在指定日期出货。于是上司觉得我能力不行,要把我调职到另一个部门工作,薪资不变,所从事的工作变化也不大。
因在2008年8月份曾经有过一次调动(在合同期内),也是调到现在要调入的部门,在调职一个月左右时间后,又把我调回到原岗位。现在又要把我调去,我不想接受公司的调动,于是考虑提出辞职。
在此想咨询一下:
1、如果是我自己提出的辞职,我能否还能提出因为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的相应月份的双倍薪水的请求?(我在网上查询过,2008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我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11月8号到期,到目前一直没有续签合同,这点可以在社保局网站上查到。)
2、我的月薪为每月6000元,没有加班费用,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公司为了某些方面的原因,当时所签的一年合同里,所填写的基本薪资是1000元,但是没有填写其它相应的项目,比如技术津贴、周六的加班费用等。但是如果每周上满6天班,就可以拿到6000元工资。在此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按照实际所得工资要求公司赔付双倍薪水?
3、在刚进入该公司时,考虑到工资超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很多,公司提出将我的工资分为两个帐户发放,这样可以减少三百多元的个税,在此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按照全额工资要求公司进行双倍赔付?
希望帮助解答一下!
不胜感激!
虽然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有交社保。
有的律师提出尽管没有续签,这可以看做是劳动合同的延续。
请问该如何判断?
我与公司的上一年合同到2008年3月8日到期,在2008年3月4日我被公司派遣到安徽出差,到2008年9月4日回到公司,但是公司一直未提出与我续签合同,9月10月我两次找到公司经理要求涨工资,也一直未得到答复,我便于2008年10月28日向公司提出辞职。 我想问我是不是有权利有求公司,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而赔付我3月到10月这段
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与劳动者续签,请问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吗?
我在一所学校工作今年7月底满1年,合同刚好到期。7月12号通知不在续签,工资发到7月底。请问我可以向学校提出经济补偿的条件不。如果可以又是怎样算。 麻烦各位了,谢谢!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辞职后公司因还没有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上班3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在1月底辞职后,工作正常交接,但到目前为止公司以为招到人为由拖欠工资,请问可以要求其赔偿双倍工资吗?
在某公司工作了一年,这期间公司有交社保,但未签定劳动合同.由于自身原因,提出了辞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在工作的一年时间内,要求用用人单位,给我双倍补偿!
请问如果劳动合同去年到期了,工厂没有给工人续签,现在辞职了,能不能去告工厂?有没有机会告赢?在线等,知道的回复下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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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用人单位还未与员工续签合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还能否要求公司按劳动工龄补偿?谢谢!
从2009年与公司签订一年的合同后,即2010年5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再与我续签合同,如我自己提出辞工,可要求公司赔付我未签合同至今的双倍工资吗?要求公司赔付两倍工资是否有时间限制?比如说是在未签合同一年内还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