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莱芜市原华冠集团宿舍住户,现在我们小区进行棚改,因为我是山东莱芜市原华冠集团宿舍住户,现在我们小区进行棚改,因为我们住的是筒子楼,但是我们都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为筒子楼的结构不同,房产证是这样写的;这是我的; 我们是筒子楼; 所在楼层 6, 总面积72.39 套内建筑面积 分主房 42.57 配房 11.41 共有分摊面积 主房 14.52 配房 3.89 给我们的拆迁补偿是1比1的补偿标准,但是共有分摊面积里面的14.52和3.89不算在内,那现在我们就只剩下套内的42.57和11.41了,给90平米的房子,剩下的平方按每平米3300往里拿钱,我们这里是县级市,房子造价哪有那么贵?况且储藏室和车位都得自己花钱买,我们现在觉得不合理拒绝签字,我们住的好好地,拆了我们的房子,还得拿上十几万才住新房,我们想咨询您,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办?麻烦您了,谢谢...... 问题补充: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
请问煤矿棚户区改造有无规定自建房比公房补偿少,我们家棚户区改造住公房的给的房子比我们自建房的要多,还没有我们的房子大,如果接受他们给的房子就得把自家房子全部拆掉,合理吗? 你好,我们家的自建房是合法的,不属于违建,我们整个村子各家都是自己盖的,就不能按违规自建的执行吧